25歲男子被愛沖昏頭,爲27歲已婚女子執行“殺夫計劃”。男子昨天被判四個月監刑,後者因是主謀被判坐牢五個月。
主控官昨午在庭上指兩人籌劃多日,“殺夫”並非一時沖動。兩人于2018年1月第一次用鐵釘刺破女被告丈夫車輪,企圖制造車禍意外。失敗後,他們並未罷休,數日後二度破壞車子,剪斷車子自動防鎖系統的電線,一心要置女被告丈夫于死地,但計謀被路人撞破。
女被告楊佩敏被指是整個事件的幕後主使,男被告梁偉國則是爲愛人辦事。梁偉國的代表律師譚國良爲他求情時指女被告是梁偉國的初戀,他一心想表達愛意,才會幹案。兩人育有一個兩歲大的女兒,女兒由女被告撫養。
楊佩敏的代表律師迪倫則指她婚姻觸礁,才會做出錯誤判斷,希望法官看在她初犯能輕判。
原本被控謀殺親夫的楊佩敏和被控企圖謀殺的梁偉國去年11月同意認罪,控方因而減輕兩人控狀,改控爲魯莽行爲有意導致他人重傷。(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