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衛生部發出旅遊警告後,雇員若因非工作和非必要理由出國,雇主可要求他們使用年假來履行居家通知的規定、公司定的缺席假,或彌補因行程延誤而缺席的天數。人力部、全國職工總會和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昨晚發表聯合指導建議,指出這點。
若該雇員沒有足夠的年假,雇主可允許他們提前動用下個財政年的年假,或是放無薪假。
旅遊警告是在15日宣布的。勞資政三方強調,須履行居家通知的員工,只要是在前天(15日)以前離開新加坡,其雇主和自雇人士仍有資格獲得每日100元的補貼。
雇主也應提醒雇員有關衛生部的延後所有非必要行程的旅遊警告,並向他們索取旅遊聲明,了解他們接下來的旅遊計劃,無論他們前往的國家是否涵蓋在居家通知條例下。
至于出國公幹,勞資政三方建議雇主檢討所有與工作相關的公幹計劃,延後非必要行程。他們可探索其他的商務溝通方式,如視訊通話。
若雇員公幹無法取消 雇主應按指導方針做保護
倘若真的無法取消公幹,雇主也應按照衛生部指導方針,充分保護雇員健康,並在必要時提供額外有薪假。這類情況包括當雇員必須在目的地被隔離、回國行程遭延誤、或是在回國後必須履行居家通知或公司規定的缺席假。
雇員如果要求不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出國計劃,雇主也應允准,更不應該因爲他們提出這種要求而進行處分。
2019冠狀病毒疾病蔓延,勞資政三方的指導建議旨在引導雇主在大流行病期間,爲出國的員工制定明確的人力資源政策。
有工會的公司在制定這類政策時應咨詢工會。雇主在落實政策前也須與員工溝通和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