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落布蘭雅彎發生傷人案,35歲男子疑因錢財糾紛,揮刀砍59歲男子,導致他左手被割傷。涉案男子事後企圖逃逸,但警方迅速將他逮捕,昨早在涉嫌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名下被控。
案件發生在本月15日下午4時56分左右。傷者住在直落布蘭雅彎第4座組屋,涉案男子則住第3座組屋。
事發當日,男子與另外三名男子,被指埋伏在直落布蘭雅彎第4座組屋附近,等待受害人出現。受害人那天沒有立刻回家,而是到第3座組屋。四人發現受害人蹤影後,跟蹤他到第3座組屋。隨後涉案男子拿著刀,獨自上樓與受害人對峙。
通過電眼掌握嫌犯行蹤
據悉,兩人起了爭執後,男子手持利刀往對方臉部揮,對方來不及閃躲,舉起左手擋刀,結果手掌被刀子割傷。男子與三名同黨當下立即逃離現場。
據了解,35歲被告砍傷人之後,與同黨一起逃到其中一人在蔡厝港的住家,但很快被警方逮捕,當晚9時左右被押回現場。
警方文告說,三名介于28歲至60歲的男子,因窩藏持刀傷人男子而被捕。警方通過電眼掌握四人行蹤,12小時內破案,並起獲一把刀子。
涉案男子的母親透露,兒子已經三周沒回家,她一直很擔心。16日淩晨2時左右,兒子被警方押回家,母親才知道他因傷人被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受害人的越南籍妻子黃玉碧(43歲,客服人員)向記者透露,涉案男子身形壯碩,他與丈夫和涉案男子三個月前在住家樓下認識,兩人的感情很好。
黃玉碧說,涉案男子認丈夫爲幹爹,但兩人日前因錢財糾紛鬧僵。
涉案的35歲男子蔡鴻明昨早被控,面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狀。
受害人則是59歲的白伍良。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本月15日下午4時56分左右,在直落布蘭雅彎第3座組屋3樓,割傷受害人左手。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兩種刑罰。
被告面控後被還押中央警署,案件展至本月24日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