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檔老板將錢包交給警員,警員卻私吞錢包裏的百多元後將空錢包還給食客,騙說自己在路邊撿到時錢包內已沒錢。
好心茶水檔老板撿到食客的錢包交給警員,警員卻私吞錢包裏的百多元後將空錢包還給食客,騙說自己在路邊撿到時錢包內已沒錢。食客後來遇到茶水檔老板,才發現當時處理錢包的警員監守自盜。
警方調查發現,這名警員林俊成已經不只一次私吞遺失錢包裏的錢。他事後被控一項失信罪,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三個月。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言人受詢時表示,林俊成早在去年1月25日就被停職,當局在他昨天被國家法院判刑後對他展開紀律行動。
庭上揭露,被告林俊成(24歲)案發時任職于巴西立鄰裏警局,錢包的失主是一名本地女子。
根據案情,失主是在前年11月16日淩晨時分到樟宜村熟食中心和朋友用餐後忘記帶走錢包,一名路人發現後交給了附近的茶水檔老板巴拉。
巴拉打開錢包,見到裏頭有不少現金及各種卡片。他從身份證中認出了失主是他的常客,決定將錢包留在檔口等她回來取。
失主一直沒有倒回頭來,巴拉因此交代兒子按照身份證上的地址上門將錢包歸還,但是失主碰巧不在家。
巴拉只好將錢包收起來繼續等待,一周後的11月26日,他決定到警局報案,將錢包交給了當時值勤的林俊成。
林俊成在巴拉離開後,將錢包裏的180元收起,然後聯絡失主。
原來,失主早在遺失錢包兩天後就報了案。她到了警局接收錢包時,發現裏面的現金不翼而飛,林俊成向她撒謊說他在路邊找到錢包時裏面就已經沒有錢。
失主信以爲真,將錢包取走後就離開。她不久後再次回到樟宜村熟食中心,遇見了巴拉,兩人偶然提到了她遺失的錢包,失主訴苦說錢包雖然找回,但錢已經不見了。
巴拉覺得奇怪,說他將錢包交給警員時錢還在。失主覺得事有蹊跷,去年1月1日到警局報案。
調查發現,林俊成早前私吞了另外兩個遺失錢包裏的27元。他每次犯案時不是沒將接收錢包的事情記錄在案,就是謊稱錢包裏沒有任何現金。
主控官指出,案件涉及的金額雖然不大,但是被告的行爲嚴重影響警察部隊的信譽,背棄了警方與人民多年來所建立的信任,必須嚴懲以儆效尤,請求法官判他坐牢三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因爲財務管理差,欠下巨額卡債,才會起貪念犯案。他已經悔不當初,要求法官從輕發落,判他坐牢一個月就好。
法官下判時指出,她無法接受被告的行爲,身爲警員根本就不該犯下這種罪行,因此同意控方的立場判他坐牢三個月。
警方發言人強調,警方非常重視交由他們看管的任何財物,並且有完善的措施確保這些財物的安全。被告的行爲屬于特殊孤立的案例,警員都有最專業的操守及最嚴謹的紀律。任何警員若觸法,警隊必將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