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計劃修改法律,對付那些對保安人員騷擾或施暴的人,以加強保障他們的個人安全。
內政部前天發文告說,被派遣到各處的私人保安人員在確保場所安全方面起著重要作用,他們在執勤時,有時卻面對言語和肢體暴力。
當局嚴厲看待這個問題,有意在2021年修改私人保安業法令,增添新罪名。
去年10月,有公寓住戶爲了10元過夜停車費怒罵公寓保安員,引起輿論。合格保安代理協會會長維納(Robert Wiener)受訪時說,這起風波不過是冰山一角,而行業協會和工會積極遊說當局采取更強硬措施已多年。
他說:“保安人員在工作中面對粗暴行爲是常有的事,當局決定修改法律,我們非常高興。”
保安雇員聯合會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委托展開的調查顯示,約三成受訪保安人員在執勤時遭人暴力對待。56%受訪者反映,他們每月至少遭受一次暴力行爲,另有48%指他們面對公衆的暴力對待。共1549人參與調查。
保安業理事會:修法是朝正確方向邁進
保安業理事會發文告說:“修改私人保安業法令是朝著正確方向邁進一步,以減少對保安人員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爲。”保安業理事會由合格保安代理協會、新加坡保安協會和保安雇員聯合會聯手成立。
保安業評估制度檢討工作明年初公布細節
內政部宣布一系列有關保安業轉型的進展,其中保安業評估制度的檢討工作將持續到明年初才公布細節。
保安協會去年底曾發聲明表示不滿最新評級結果,指當局改動評估標准,讓人誤以爲保安業質量停滯不前。
檢討工作去年11月開始,勞資政三方至今已就大方向的調整取得共識,確保新框架能評定個別保安公司的實際能力。
制度改進後,評估結果將只區分及格與否,而不是目前的A至D四個等級。評估工作也將安排保安公司在臨近更新執照時進行,合格才能更新執照,不像現在所有公司在同一時期接受評估。
保安公司還可選擇額外評估項目,進一步鑒定實力。符合更高標准的公司可延長執照多兩年,往後不用每年更新執照。
保安協會會長約舒亞(Raj Joshua Thomas)透露,勞資政三方還在敲定評估框架的結構,如區分核心能力和高階能力。“我個人希望額外評估項目可包括針對威脅、漏洞和風險的評估能力。”
維納說,擬議的評估方式有助于保安公司展示不同能力,方便客戶做出知情的選擇。“保安公司的水平如今都提升到相當接近,目前的評級制度不太能幫助客戶准確了解不同公司的能力。”
另一方面,由于冠病疫情持續,所有業者將無須參加今年的評估,以減輕保安公司的行政負擔。各公司去年取得的評級將延長至明年12月31日。
不過,公司仍然可以自願參加評估,評級會按照去年的截分點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