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普通市民的角度來理解常見的經濟和財經術語和課題。
股市投資者應該不會忘記今年3月9日。當天,美國股市開始交易僅僅六分鍾,即觸發熔斷機制,市場交易暫停了15分鍾。
觸發熔斷(circuit breaker)的是標普500指數,該指數在開始交易不久就下跌了7%。這是美國股市自1997年10月以來,首次發生熔斷。
在3月9日之後,美國股市在短短九個交易日之內,又發生了三次熔斷。
熔斷機制猶如股票市場的“刹車器”,避免市場毫無止境下跌。美國股市是在發生了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之後才引入熔斷機制,那一次道瓊斯工商指數暴跌22%。
熔斷機制在1987年引入之後,直到1997年才首次被觸發。觸發1997年股市熔斷的也是道指,當時下跌了7.2%或大約554點。
後來,可能觸發熔斷的指數已經由道指改爲市值更大的標普500。
根據目前的條例,熔斷機制可能在三種情況下被觸發。第一,標普500指數比前一天閉市下跌7%,市場暫停交易15分鍾;第二,指數比前一天閉市下跌13%,市場同樣暫停交易15分鍾;第三,指數比前一天閉市下跌20%,市場全天暫停交易。
截至目前,第二和第三種情況尚未發生過。
熔斷機制固然必要但有意想不到“副作用”
熔斷機制固然有必要,但也有它意想不到的“副作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研究員傑瑞迪(Mason Gerety)指出,交易員可能因爲預期市場將熔斷,更急著抛售股票,反而造成熔斷發生。
中國曾經于2016年引入熔斷機制,卻因爲門檻太低,過于容易被觸發,導致市場更加波動而取消。
當時的設定是每當股市下跌5%和7%,熔斷機制就會發揮效用。爲維護市場穩定運行,中國自同年1月8日起暫停實施熔斷機制,至今沒重新啓動。
新加坡股市只爲個別股票交易設置了熔斷機制。股票的股價一旦較參考價(開市價或至少五分鍾之前的交易價)上漲或下跌超過10%,便會觸發熔斷機制。
指數期貨也會漲停或跌停
在今年3月份股市最動蕩時,除了美國股市每隔兩天可能發生熔斷,指數期貨跌停的情況也頻繁出現。
一般上,指數期貨的走勢能爲投資者提供一些當天股市走勢的預示。
例如標普500指數期貨在3月12日跌停,當天晚上美國股市開盤即觸發了熔斷機制。
指數期貨或股指期貨是交易雙方通過對股票指數變動趨勢的預測,設定買賣價格合同,並約定在某個日期結算。
投資組合經理可能使用指數期貨對沖股票的損失,投機者則可能使用指數期貨押注市場的走勢。
于我國本地時間交易的美國指數期貨的漲跌幅限制在5%,當價格觸及這些水平時,期貨市場將“漲停”或“跌停”,並暫停交易五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