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新加坡人和一名美國人因違反居家通知,今天將被控上法庭。
移民與關卡局昨早發表文告說,本地公民張春華(Chong Chung Wah,音譯)上月17日從印度尼西亞返新後接獲了14天的居家通知令,但他無視條例,在這段期間三度擅自離開武吉巴督的住家。
他在24日搭巴士到裕廊東買食物,在外逗留了一個半小時。四天後的28日,他下樓五分鍾去開信箱。
隔天,他到武吉巴督的一家咖啡店買食物,出門的時間大約半小時到45分鍾。
另一名本地公民Siti Wan Su’Aidah則是在上月25日從澳大利亞返新。她在30日離開兀蘭住家到兀蘭維斯達坊(Vista Point)商場買香煙和購物。
在這段約20分鍾的出行時間裏,她並沒有接聽當局數次的突擊查詢電話。
今天一同面控的還有一名爲Brian Dugan Yeargan的美籍商業機師。他在本月3日抵達我國,並獲簽發爲期30天的短期探訪證,同時必須遵守14天的居家通知令。
期間,他在5日擅自離開樟宜機場皇冠假日酒店的住所,並乘搭地鐵到政府大廈,之後步行到唐城坊購買個人用品,前後在外溜達了整整三小時。
移民局警告違例者可能被禁入境
經咨詢總檢察署後,當局今天將以觸犯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的罪名提控他們。若罪名成立,他們將面對高達1萬元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移民與關卡局重申,會依法嚴厲懲處不遵守居家通知者,並提醒所有人入境時要提供完整和准確的健康申報。
移民局警告,當局將毫不猶豫地對違例者采取嚴厲執法行動,除了在傳染病法令下提控,違例者日後有可能被禁止入境。
若被發現在健康申報中提供假信息,誤導或欺騙當局,初犯者將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面對的刑罰加重,最高2萬元罰款或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外國人甚至可能會被當局撤銷或縮短居留證件的有效期。
公衆可上網go.gov.sg/reportshnbreach或撥電6812 5555向當局舉報違反居家通知令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