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光明發布 官方微博公布情況續報:經市、區紀委監委初步核實,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費吃喝情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免去張某深圳市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對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後續調查結果將及時通報。
事件回顧:
一晚喝掉16萬茅台
深圳一國企負責人:喝的是快樂
1月4號,光明建發集團在龍華區一家五星級酒店舉辦年終述職會,會後會場搖身一變成了奢華的晚宴現場,一桌不含酒水要價5000多元。光明建發集團負責人張某首先致辭稱:“我們喝的是高興的酒、快樂的酒”。
讓人高興、快樂的酒是什麽酒呢?暗訪人員發現晚宴的用酒,全部來自宴會廳角落一間隱蔽的小房間內,由該公司專門安排的員工和酒店工作人員多人把守,寸步不離房門,外人不得入內。
趁著現場酒酣耳熱的時候,暗訪人員終于鑽進了小房間一探究竟。房間裏擺放了5個空酒箱,都是1.3升大瓶裝的茅台酒,市面售價每瓶8000元左右。按照一箱4瓶計算,光明建發集團此次喝掉的茅台酒,總價在16萬元左右。
早在2014年,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國有企業參照執行。光明建發集團作爲光明區屬的一級國有企業,目前正在處于改制重組的關鍵時期,竟然在元旦春節期間,借著召開述職會大吃大喝,頂風違紀。作風問題確實讓人感到震驚!
編輯: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