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冠病疫情加劇,政府宣布于4月7日起落實爲期28天的病毒阻斷措施至5月4日,後來再決定延長四周至6月1日。
政府敦促國人,尤其是年長者,留在家中,避免外出。不過,許多年長者對于這期間能做什麽或不能做什麽,仍存有不少疑問。《聯合早報》推出《疫起找答案》系列,爲讀者解答與病毒阻斷措施相關的各種疑惑。
疫起找答案
問:我到小販中心打包食物,如果坐在座位上等候,會不會被罰款?
答:公衆要打包食物,可以坐在沒有貼上“禁坐”標記的座位,但必須與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安全距離。食物做好後,應該盡快打包走,離開小販中心。
在小販中心用餐、聚集或溜達是違法的。觸犯條例者,可面對300元的銷案罰款,重犯則會面對1000元的銷案罰款,行徑惡劣者或可面控。年長者等弱勢群體,應由家人或鄰居代勞去巴刹或小販中心。如果無人能幫忙,應盡量在非高峰時段到小販中心或巴刹,並快去快回。
問:我可以拿下口罩到住家外吸煙嗎?
答:你走出家門就必須戴口罩。你應該在必要的情況下才出門,例如,需要購買食物或從事必要服務領域的工作。外出去吸煙不是必要的活動。
如果你在外進行必要活動時必須吸煙,你可以在非禁煙區吸煙,並拿下口罩。但吸煙後必須戴回口罩,並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
問:我可不可以在指定吸煙區吸煙?
答:配合病毒阻斷措施,環境局上個月15日宣布全島的指定吸煙區停止對外開放,包括烏節路的指定吸煙區,以避免公衆聚集。
烏節路公共場所去年1月起被劃定爲禁煙區,煙客只能在特定吸煙區抽煙。新措施上個月實施後,意味烏節路禁煙區內目前完全禁煙。此外,咖啡店和小販中心的吸煙角落也已停止開放。
資料來源/通訊及新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