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高法院聆訊時,男子涉嫌隱瞞旅遊史,他被指去過美國,卻謊稱沒有出國,今天將因提供不實信息的罪名被控上庭。
警方和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發出聯合文告說,警方在4月1日獲知一名印度籍男子向最高法院申報旅遊史時提供了不確實的信息。
根據我國最高法院的冠狀病毒防範措施,所有訪客必須申報自己過去14天的旅遊史。
然而,該名擁有印度國籍的47歲男子,在3月31日至4月1日到最高法院出席審訊期間,謊稱自己過去14天沒出國。
可面對長達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調查發現,他在3月20日從美國抵達新加坡,未過14天。男子因此觸法,將因兩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的罪名,今天被控上國家法院。若罪名成立,他可面對長達兩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他也將在服刑後被驅逐出境,不得再入境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