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撥出額外130億元作爲應急基金,以便能迅速應對冠病所産生的任何不可預見狀況。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周二發布的堅毅向前預算案聲明中,做出以上宣布。
根據撥款法令,爲應對緊急和不可預見的支出需要,政府可設立應急基金,每年30億元的緩沖資金,在應急基金(Contingencies Funds)和發展計劃應急基金(Development Contingencies Fund)。
隨著冠病帶來的不確定性加劇,王瑞傑指出,政府有必要擴大應急基金,以便迅速地應對疫情變化。
他說,如今冠病疫情將如何演變,它是否會暴發第二波甚至第三波疫情,疫苗何時面世等問題,至今都無法確定。醫療方面的不確定性,連帶加劇了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
他說:“盡管我們有足夠資源和意志力來對抗疫情,但我們必須繼續保持靈活性和適應能力,以應對局勢的瞬息萬變。”
政府可動用這筆錢資助須立即實施措施
因此,這筆額外撥出的130億元應急基金,可用于冠病帶來的不可預見狀況,包括醫療或經濟狀況惡化時,政府可動用這筆錢來資助必須立即實施的公共衛生或財政措施。
使用應急基金 須遵循合法管理和問責體制
王瑞傑已向內閣、哈莉瑪總統和總統顧問理事會彙報相關事項。他也強調,使用應急基金必須遵循合法管理和問責體制。
根據我國憲法,如果財政部長認爲有緊急和不可預見的支出需求,並取得總統首肯,他可動用應急基金。
之後,預支款項須包括在補充撥款法案(Supplementary Supply Bill)或最終撥款法案中,然後提交國會通過表決。
王瑞傑說:“鑒于當前局勢動蕩,政府下來幾個月可能得迅速采取行動,這樣的做法是恰當且謹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