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被指無牌操作無人機,其中一人還將無人機飛入國防部甘柏基地拍視頻,昨天雙雙被控上國家法院。
根據警方發文告,兩名35歲及66歲男子涉嫌在甘柏軍營和巴耶利峇空軍基地方圓五公裏內無牌操作無人機。
其中,35歲梁偉仁面對16項控狀,包括無執照操作無人機、飛行至保護區、飛行高度超過200英尺(約61米)和違例拍攝視頻,因而抵觸航空法令和航空條例。
綜合所有控狀,被告涉嫌在去年5月18日至10月13日之間,在凱秀彎(Cashew Crescent)一帶七次無牌操作一架DJI Mavic Pro無人機,飛至屬于保護區的國防部甘柏基地,每次飛行高度介于99米至150米高空,其中四次從高空拍下保護區內的視頻。
他在庭上表示有意認罪。法官批准他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展7月1日讓他認罪。
根據法令,沒有准證在機場或空軍基地五公裏範圍內飛行無人機,或飛行高度超過200英尺(約61米)都屬違法。使用者也不得在保護區操作無人機和進行拍攝,除非獲特別允許。
另外,66歲李順迪面對一項抵觸航空條例的控狀,指他在去年9月22日下午5時許,在距離巴耶利峇空軍基地五公裏範圍內的淡濱尼工業2道草場,操作一架重達734克的Emotion Mavic Drone DJ Pro小型無人機。
警方文告也顯示,被告的無人機隔天在淡濱尼晶片變電站(Tampines Wafer Substation)屋頂上被發現。
被告庭上聲稱他即將退休,想要培養一個嗜好,才會上網用約17美元(24新元)買了一架中國生産的無人機。事發當天他首次操作飛了兩分鍾,升到約50英尺(約15米)就被風吹走。
他也指說,包裝盒上注明無人機的重量低于250克,由于沒有超過法定須申請准證的250克,他才沒有申請准證。
法官讓他寫信給總檢察署闡明相關情況,案展6月30日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