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婦女先後在疫情期間公然向他人吐口水,分別被罰款和控上法庭。
其中一人是竹腳巴刹魚攤攤主,她不滿排隊公衆阻擋檔口而與顧客互罵,並攻擊上前質問的羊肉攤攤主,朝他吐口水而被罰款。另一名將在今天被提控的婦女則是于今年4月在打包快餐時大聲詛咒職員,還朝對方吐兩次口水。
警方在6月6日早上8時50分接獲通報,指小印度巴弗羅路(Buffalo Road)第665座的竹腳巴刹內發生動粗事故,警方到場後已勸請雙方自行尋求法律訴訟。肇事的68歲婦女因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接獲300元罰單。根據面簿上流傳的視頻顯示,當時該女子涉嫌動手打一名男子,並朝對方吐口水。
記者日前走訪現場了解情況,被指吐口水的婦女是魚攤女攤主,被吐口水的則是魚攤斜對面羊肉攤男攤主。羊肉攤攤主尼贊(Nizam,40歲)受訪時說,女攤主過去一年會將魚貨擺放在後面空置的攤位上,當時看到排隊的顧客擋住攤位而不滿,要求男顧客走開,引起對方不滿。
尼贊說:“我當時看不過眼,對她說攤位不是她的,你放魚不要緊,爲什麽阻止別人站那裏?沒想她聽後非常生氣,走過來我的攤位,指著我飙髒話,接著還動手打我的手臂和胸口,然後再對我吐口水,我的臉頰和手臂都是她的口水。”
對于這起事件,尼贊表示女攤主尚未道歉,自己已經到國家法院提出推事投訴,一切將會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林姓女攤主則表示,當時一時沖動才會吐口水,過後意識到這一行爲非常不負責任,如今已悔不當初,並表示會讓兒子和對方溝通。
警方文告則證實,另一名42歲婦女因蓄意騷擾、刑事暴力,和違反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而將在今天被提控。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22日,地點在實龍崗NEX購物中心的肯德基快餐店,婦女當時被指不滿須等待而拉下口罩辱罵職員,並朝對方吐口水。警方隨後確認婦女身份,並于4月24日將她逮捕。
警方強調,嚴正看待類似不負責任的行爲,並呼籲公衆在疫情期間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和替他人著想,尤其是當對待前線的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