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蔣凱欣被控在中央快速公路魯莽駕駛,以致先後撞上三輛車和一輛電單車釀成連環車禍,導致一死一重傷。法官最終判她坐牢三周及吊銷各級執照五年。
中央快速公路去年發生的四汽車一電單車的連環車禍,導致一死一重傷,肇禍女司機昨天被判坐牢三周及吊銷各級執照五年。
去年4月19日晚上11時45分左右,中央快速公路(CTE)靠近布萊德路(Braddell Road)出口處發生連環車禍,導致一死一重傷。死者是28歲的電單車騎士丘傳成,傷者則是電單車後座乘客洪婉婷(22歲)。
肇禍司機蔣凱欣(32歲)昨天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出現在國家法院,她身型瘦削,看起來非常憔悴,全程低頭聽審。
她承認一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身亡的罪名,另一項疏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案情揭露,被告事發時正要前往樟宜機場接丈夫回家,途中卻遇上車禍。
案發路段共有六條車道,被告以每小時80到90公裏的速度行駛在第四條車道,在要切換進左邊車道時,沒有發現左邊的車子,結果兩輛車撞上。
被告的車遭彈開,瞬間右轉,撞上第二輛轎車後直沖到最右邊的車道,撞上圍欄後停下,但第三輛轎車來不及刹車而撞上。
這時,行駛在第一車道的電單車雖然見到被告的車卻來不及刹車,直沖而上,使得騎士和後座女乘客雙雙抛飛落地。
被告見狀立即撥電叫救護車,但救護人員抵達時,騎士已魂斷公路,當場宣告不治,女乘客則送往醫院急救。
被告車禍後患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
根據醫藥報告,在這起涉及四輛車和一輛電單車的車禍中,傷者的脊椎和盆骨多處骨折,傷勢非常嚴重。傷者也因腦部重創導致她易怒及健忘,常看到幻影,住院超過五個月。
至于被告,她則在車禍中擦傷手臂及拉傷背部。
主控官原本要求在庭上播放案發視頻,但被告的代表律師反對,並解釋被告在意外發生後,被診斷患有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目前仍須接受藥物治療,懇求法官允許別再播放視頻,避免被告病情惡化。代表律師的申請獲得批准。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三周及吊銷各級執照五年。
另外,昨天有一群約10多人出庭聽審,包括一名坐輪椅的女郎。推著她的女子微笑代她謝絕訪問,相信她就是這起意外中受重傷的女傷者。(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