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不符合UL2272防火標准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從7月1日起不能公開使用,政府也在探討立法禁止國人擁有不合規格的代步車,以更有效地解決這類器材的火患風險。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昨天在面簿貼文說,去年全年共發生102起涉及不合規代步車的火患,今年1月至5月也發生21起相關火患,因此政府決定禁止使用不合規器材,以降低火患風險。
陸路交通管理局將保留尚未銷毀的不合規電動踏板車的記錄,並繼續與建屋發展局、市鎮理事會和新加坡民防部隊合作,提醒車主盡快銷毀這些器材。
藍彬明也說,他已要求陸交局繼續研究如何進一步管理不合規代步車的數量,其中包括立法禁止擁有不合規器材。
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暫停的電板車銷毀計劃,從本月2日起恢複,公衆可在特定日期把不合規電板車送去回收站免費銷毀。
本報早前報道,陸交局已收到大約3萬4000份銷毀不合規電板車的申請。隨著更多不合規電板車送去銷毀,本地所有注冊電板車中,已有約四分之一符合UL2272防火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