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被告張順傑曾在兩周內三度暴打女友,在案發當天,喝醉酒的被告向女友求歡不果,將她鎖在房暴打約兩小時,導致女方七處骨折和頭部積血,須進行多項手術,包括臉部整形。被告昨天被判坐牢三年六個月又兩周、打鞭四下和罰款4000元。
王英慧 報道
家庭醫生被指求歡被拒暴打女友案,被告昨天針對另外三項控狀認罪,揭露早在案發前五個月,他就曾在兩周內三度暴打女友,包括強行把她拉上車,以及把她鎖在房間拳打又潑蘋果汁,讓她在冷氣室內冷得發抖。
代班家庭醫生張順傑(35歲)早前被控五項罪名,其中兩項指他在2017年8月27日淩晨在家中暴打女友林恩慧(27歲,撰稿人),導致她尾指和臉部骨折。他不承認蓄意重傷及非法禁锢他人,經審訊被判罪成。
他昨天承認兩項早前擱下的蓄意傷人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昨天共被判坐牢三年六個月又兩周、鞭打四下和罰款4000元。
根據案情,被告和林恩慧在2017年2月通過交友應用認識,隨後發展爲戀人。
同年3月12日,被告喝了酒與林恩慧在房內閑聊時,突然提起林恩慧過往的戀情,接著暴打她的臉。林恩慧嘗試離開房間時,被告再補多一拳才放她走。
被告隔天主動向林恩慧道歉,指自己有情緒管理問題,並承諾不會再犯,當時林恩慧心軟,選擇原諒。
然而才過五天,被告在3月17日卻威脅林恩慧,要將她的裸照上傳到互聯網。
林恩慧于3月29日撥電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大感不滿,隔天在林恩慧組屋樓下攔截正要上班的她,並拳打她,再強行把她拉上車載到他家。
到家後,被告鎖上房門拳打她,也在冷氣房內往她身上潑蘋果汁,導致她冷得發抖。她多次求情後,被告終于讓她換衣,但隨後又向她潑蘋果汁。林恩慧苦苦哀求,被告最終才讓她離開。
8月27日,喝醉酒的被告向女友求歡不果,將她鎖在房暴打約兩小時。被告父親三度聽到林恩慧叫喊聲,要求被告開門不果,大義滅親報警。警察抵達後,被告仍拒絕開門,警方只能破門而入救出林恩慧。
林恩慧被診斷七處骨折和頭部積血,須進行多項手術,包括臉部整形。
據受害者身心創傷報告,林恩慧事後患上急性壓力症,也感到自卑。
被告早前抗辯稱,他當時酒後失憶,不記得打人。
控方昨天指出,被告針對性地專打女友臉部,而臉對年輕女性來說極其重要,可見對林恩慧造成的傷害非常大,而被告醉酒動粗只是個借口。
律師代爲求情時稱,被告已賠償對方9000多元的醫藥費。庭上揭露,被告有情緒管理問題且患有酒精使用障礙,曾對曆任女友施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