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和法國簽署刑事法律互援協定,爲雙方互提刑事法律援助請求提供框架,確保兩國能更有效地合作預防及打擊犯罪。
律政部昨午發出的文告指出,協定昨天由我國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以及法國司法部長埃裏克·迪蓬—莫雷蒂(Éric Dupond-Moretti)通過視訊方式簽署。
是與我國簽署協定首個歐陸法系國家
我國上次簽署法律互援協定是在2005年,對象是印度。新加坡和印度都奉行英美法系,法國是與我國簽署協定的首個歐陸法系國家。
尚穆根和迪蓬—莫雷蒂在儀式上也就加強新法雙邊法律合作,以及推廣兩國作爲投資、仲裁和法律創新中心交換了意見。
兩人再次肯定上述協定對推進新法兩國堅固雙邊關系的作用,並期待雙方進行更深層次的法律合作。
尚穆根還指出,協議將進一步鞏固新法兩國間牢固的司法互助關系。“這個協議將是打擊跨國犯罪的寶貴工具,新法兩國已經在法律互援方面緊密合作,雙方的執法機構也定期就反恐、網絡犯罪、國土安全等問題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