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街頭露宿者提供臨時庇護服務的危機中心在被慈善總監下令暫停籌款活動近一年後,因涉嫌犯罪,正接受警方調查。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言人受詢時回複說,當局經調查發現這家小型慈善組織在籌款方式上存在“刑事犯罪嫌疑”,因此向警方報案。
因資金短缺 上月底關閉兩庇護所
危機中心(Crisis Centre)因缺乏每月約3萬元的營運資金,已于上月底關閉了兩個位于如切台第150D座和150F座的庇護所。《海峽時報》引述中心負責人李文達(Lee Wen Da Dennis,音譯,26歲)稱,已遣散四名員工,並爲九名街友找到了其他住所。
慈善總監洪合成曾在去年8月指出,當局接獲有關危機中心籌款的反饋後,發現危機中心管理和保存記錄的做法,以及對捐款者負責的能力都令人“非常擔憂”,因此暫停機構籌款六個月,不過期間仍可繼續運作。禁令在今年2月再延長三個月。
到了6月,洪合成進一步禁止危機中心和李文達進行任何形式的籌款,直到滿足三大條件,包括建立籌集資金的操作程序和系統,以及對志願者的籌款管理進行有效監管等。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說:“我們本已准備與危機中心合作,以改善其治理、內部監管和籌款流程。這將使他們能繼續以更強的責任感和更高的透明度爲社區服務。然而,當局沒有得到危機中心進一步回應。”
李文達也被指存在利益沖突問題。危機中心志願者曾以每張10元的價格銷售咨詢公司ACME Group的會員卡來募款,捐款者可得到各類商家折扣,並在一年內籌得超過40萬元,然而李文達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李文達反駁說,自己已向其他危機中心董事成員申報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