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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屋主爲轉讓擁屋權提供假資料 建屋局人員可強制收回組屋

2021 年 3 月 13 日 央广安徽

國家發展部提呈修正法案,有意擴大建屋發展局人員執法權,允許他們在發現組屋屋主爲了將房子轉到他人名下而提呈虛假資料時,采取強制收回擁屋權的行動。除了組屋被收回,違例者被定罪後,還可面對不超過5000元罰款或不超過半年監禁的懲罰,或兩者兼施。

國家發展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昨天在國會上爲住房與發展(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國家發展部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根據現有的住房與發展法令,組屋屋主如果在購買組屋過程中提供任何具誤導性或虛假的資料,或虛假陳述任何重要事實,建屋局有權采取強制收回(compulsory acquisition)組屋的行動。

確保符合條件者可買屋

此舉是要確保只有符合條件的人可以購買或保留組屋,也確保我國有限的組屋供應,能給到最需要的人。

法案修正內容一旦通過,建屋局強制收回擁屋權的範圍將擴大至轉讓擁屋權的過程。

國家發展部指出,有些組屋屋主或會爲了成功轉讓擁屋權,向當局提供具誤導性或虛假資料,或虛假陳述重要事實。但事實上,他們不具備保留或接過擁屋權的資格。

盡管這類個案發生的概率很低,但修正法案讓當局人員面對不合作,或不願依循規定處理擁屋權的屋主時,有更靈活的對策,並把強制收回組屋視爲萬不得已的執法途徑。

除了擴大建屋局人員執法權,國家發展部也有意透過提呈住房與發展(修正)法案,將建屋局董事會成員人數從最多12人增至最多15人。在挑戰日益加劇的環境中,此舉有助于更好地引進額外專才,提出新觀點,進一步引導當局的日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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