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日起加強針對餐飲場所的執法力度,商家或個人一旦被發現違反安全措施,即便是初犯,都將面臨罰款或停業的處分。
這一改過去執法人員只給初犯者警告的做法。如今根據違規程度的嚴重性,違例者可被施以罰款,若被發現在同一地點有多項違反安全管理措施的行爲,當局將要求該場所關閉,將案件移交給總檢察署,並可能進行提控。
聯合領導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教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昨晚在工作小組的記者會上說:“我認爲整個餐飲業以及食客已經有足夠多的時間去了解有哪些規則並去遵守它們。”
黃循財表示,大部分餐飲業者及食客有遵守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但是我們每天都會發現違例行爲,它們通常發生在受歡迎的夜間場所”。
一些違例行爲包括在晚上10時30分後售賣及飲用酒精飲料、個人沒有戴好口罩、在不到一米的距離就座、大聲播放音樂、超過五人聚集、以及不同食客組別之間社交等。
黃循財提到,這類社交一般發生在餐飲場所的私人房間內,因爲顧客會以爲無人看管而私自舉行多人聚會。這爲其他食客帶來不必要的病毒傳播風險。“對于大多數遵守規則的業者來說,這是不公平的,但是卻有少數人冒著風險做出違規之事。”
自我國進入解封第二階段以來,已有大約20家餐飲店因違反安全措施被令暫時停業。
克拉碼頭兩酒吧被令暫停堂食服務
市區重建局(URA)昨晚發文告指出,單在本月4日至6日,就有七家位于駁船碼頭、克拉碼頭和丹戎巴葛等地的餐飲場所因沒有遵守安全條例,各被罰款1000元。其中,兩家在克拉碼頭的酒吧Le Noir和Coyote Ugly,被令從今天(10日)起暫停堂食服務至本月19日。
一些業者甚至明知故犯,接受五人以上的預訂。
有17名顧客因在其他餐館違反五人聚會規定被罰款,還有更多人正在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