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在疫情期間,蓄意對女保安打噴嚏的行爲屬于嚴重罪行,會引起人們的恐慌和提高染病風險,必須嚴懲以阻遏其他人犯下類似罪行。
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帶10歲兒子逛烏節路商場,台灣婦女沒戴口罩被攔截,竟朝女保安人員打噴嚏,還要對方“閉嘴”。她昨天在庭上表示,願意當義工作爲懲罰,不過被法官拒絕,她最終被判坐牢11周。
被告孫姿燕(音譯,46歲)面對兩項控狀,分別是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和高樓抛物罪名,她認罪後昨天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在4月12日下午12時42分,帶著10歲兒子到愛雍·烏節(ION Orchard)商場逛街。當時正值阻斷措施期間,被告卻沒有戴口罩,一名女保安見狀趕緊提醒她。
被告當時拿出絲巾要當口罩使用,但被女保安擋下,結果她竟對女保安打噴嚏,跟著問了一句“You get it already?”(你染上病毒了嗎),還拿出護照說“I am China! I am Taiwan!”,隨後說“閉嘴,繼續工作去!”
從公寓單位丟下地球儀 吸塵機玻璃瓶等物件
另外,她也曾在去年6月4日,從第五大道公寓的三樓單位丟下地球儀、綠色塑料椅子、吸塵機、玻璃瓶、幾支鉛筆和垃圾桶。
被告早前認罪後,法官下令讓她進行評估,看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社區服務令或日間報道令。
昨天庭上揭露,三份報告都顯示被告不適合,她既沒有精神疾病,也沒有親友在本地給予支持,且被告兩次與社區服務令的官員進行面談時,態度並不配合。
被告:兒子要在本地讀書 她願留下來接受社區服務
被告解釋,她當時還未確定是否要留在新加坡,且當時是通過視訊與官員面談,因網絡斷斷續續聽不清楚,她才沒有多做回應。但如今她決定要讓兒子在新加坡讀書,她也會留在本地,因此願意接受社區服務。
不過,控方反對,指她會不會留在新加坡並不是一個合理的理由,而且她在疫情期間,蓄意對女保安打噴嚏的行爲屬于嚴重罪行,會引起恐慌和提高染病風險,必須嚴懲以阻遏其他人犯下類似罪行。
被告昨天在一名女親友陪同下出庭。她聞判後,通譯員問她有什麽話說,她淡定說“沒有”。
根據之前報道,被告曾在庭上辯稱,自己並非故意對女保安打噴嚏,而是“聞到一股臭味”才打噴嚏,甚至在庭上嗆說“我兒子整天在家裏打噴嚏,難道也犯法嗎?這是自然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