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起,政府將恢複外國車輛必須每14天更新入境准證的做法。
這項條例適用于所有外國汽車和電單車,10月1日前入境的外國車輛也包括在內。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發文告說,當局將從下個月開始恢複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14天有效期的條例。有意延長在本地逗留期限的外國車輛車主必須每14天更新准證。
10月15日起,外國車輛的准證如果逾期,車主必須繳交罰款。
當局今年3月18日起豁免外國車輛須每14天更新入境准證的條例,直至9月30日。當局除了在3月18日至4月14日期間豁免外國車輛的入境准證費用,其他時候的費用照常計算,電單車爲每天4元,汽車爲每天35元。
外國車輛車主可通過全島810台AXS終端機繳付VEP費用,以及申請延長准證有效期。所繳費用少于500元的車主,也可到兀蘭和大士關卡附近的24小時自動通行卡(Autopass)充值機,用自動通行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