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兩次在機場附近無准證操作遙控飛行器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500元。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12月20日。新加坡民航局在文告中指出,涉案男子林向能(Lim Heong Neng,譯音)當時在機場五公裏距離內使用無人機,沒有申請准證。
男子也不聽警察勸告,在對方離開後又繼續操作無人機。
法庭星期三(23日)判男子兩項罪名成立,罰款5500元。
在本地,無准證操控無人機並觸犯航空條例(Air Navigation Order),原本面對最高罰款2萬元。相關懲處從今年1月2日起已調高,任何人無准證操控無人機,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或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若因此危害他人性命或損壞他人財産,面對的罰款可高達10萬元或10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民航局警告,若有人對飛行安全造成威脅,它將毫不猶豫地采取執法行動。
公衆若想使用無人機,應上網www.onemap.sg或www.caas.gov.sg/flyitsafe查詢可無准證操作無人機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