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透露,人力部將檢討懲處框架,包括對違例調用女傭的雇主采取行動,不論雇主是否知情。
雇主下來若有意安排女傭到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照顧年幼孩子或父母,或能以更便捷的方式通知人力部。當局也會檢討非法調用女傭的懲處框架,包括對雇主采取行動,即便雇主表示並不知情。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在國會回應議員詢問時,透露人力部的檢討範圍。
高庭法官上月初撤銷女傭莉雅妮(Parti Liyani,46歲)的偷竊罪名,在判詞中指有理由相信女傭的前雇主、樟宜機場集團前主席廖文良和兒子廖啓龍,爲了阻止女傭到人力部投訴廖家非法調派她的行爲,而指她偷竊。法官也指廖啓龍證詞不可信。判詞促使警方、總檢察署與人力部展開檢討,以查出偵辦過程可能存在的問題。
多名議員昨天在國會提出14道圍繞這起案件的口頭詢問。就楊涴淩(白沙—榜鵝集選區)詢問人力部如何懲處非法調用女傭的雇主,顔曉芳回應說,人力部主要考慮女傭的福利,以及違例的嚴重程度,調查這起案件時也依據同樣的考量。
莉雅妮在廖家打工期間,被廖文良妻子安排定期到兒子廖啓龍的辦公室與洋房打掃。人力部在2018年5月完成調查,咨詢總檢察署後,沒有對廖文良采取進一步行動,但向廖文良妻子發出警告,並發勸告給廖啓龍。這些行動與之前類似案例的做法一致。
楊涴淩也問,勸告和警告信只發給廖文良的妻子和兒子,而非女傭的雇主廖文良,人力部是否會檢討程序。顔曉芳回應時透露,人力部將檢討懲處框架,包括對違例調用女傭的雇主采取行動,不論雇主是否知情。“這是爲了提醒雇主他們必須對女傭負責,確保他們的家庭在調派女傭工作時沒有違法。”
目前,雇主可讓女傭在注冊地址以外的地方照顧雇主的孩童或父母,前提是女傭須接受安排。雇主也得通知人力部,他們可通過人力部網站聯系。
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建議人力部向女傭獲取書面同意信。對此,顔曉芳說:“我們在探討一些方式,方便雇主有效率地通知人力部,好讓我們能更一致地監督並批准這些安排。”
2017年至2019年間 年均接550起非法調用投訴
2017年至2019年間,人力部每年平均接獲550起有關女傭被非法調用的投訴,對約155名雇主采取行動。其中,約60名雇主接獲勸告,另80名接獲警告。每年平均有16名雇主被罰款,罰金介于3300元到2萬4000元。
雇主若讓女傭過度勞累或沒有獲得足夠休息,每次違例可被判罰最高1萬元,也會被禁止再雇傭女傭。
內政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政務部長陳國明指出,各部門的檢討工作還在進行,待檢討結束,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料于11月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
尚穆根昨天說,檢討工作會考慮議員提出的關注點,議員在他發表聲明後可提出詢問。至于紀律聆訊,法庭還未做出決定,他不便在此時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