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底就涉及樟宜機場集團前主席廖文良前女傭案提出國會休會動議沒被抽中後,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再次對該案向國會提出動議,盼政府“正視和糾正”我國司法制度的不足,進一步確保司法正義不分貴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林瑞蓮9月底曾針對印度尼西亞籍女傭莉雅妮(Parti Liyani)的司法案件,向國會提出休會動議。然而,由于當時還有另外四名議員提出休會動議,而提案名額只有一個,國會議長陳川仁于是按慣例抽簽決定,結果林瑞蓮的動議落選,引起部分網民替她抱不平。
動議沒被抽中後,工人黨發表聲明表示決定暫時擱置動議,並指出考慮到國會時間寶貴,再加上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已表明將在11月待警方、總檢察署與人力部完成相關檢討後于國會發表聲明,該黨議員屆時才參與辯論。
議事常規明定,議員可在部長聲明後提出澄清要求,但不得進行辯論。
工人黨昨天透過面簿公告,也是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的黨主席林瑞蓮,已向國會提出個別議員動議,動議獲得同黨的盛港集選區議員何廷儒支持。
根據工人黨公布的動議內容,該黨希望國會申明公平、獨立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基石,同時肯定人們尋求司法途徑的權益。
工人黨也盼國會能呼籲政府“正視和糾正”我國司法制度的不足之處,包括推動相關檢討程序,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正義不論人們的經濟能力或社會地位都能得以伸張。
個別議員動議與休會動議不同。提出個別動議的議員在國會提案後,須先解釋提出動議的理由和目的,再開放讓所有議員參與辯論。
只要有權發言的議員想要發言,辯論便可持續進行。休會動議則是開會當日最後處理的事項,提案議員最多只有20分鍾的發言時間,負責相關議題的部長則有10分鍾回應。
國會上回有議員提出個別議員動議是在去年2月。當時有兩組議員分別提出動議,在社會老齡化課題上,爲年長者和看護請命。
國會下月2日下午1時30分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