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前足球國腳伊穆蘭被指約年輕女子泡夜店後,回家路上強吻她及非禮她大腿,昨天被判罪成。
今年38歲的伊穆蘭(Mohammad Imran Sahib)曾在2004年四次代表新加坡參加國際賽事,目前除了還在踢足球,也是一名私召車司機。
他面對兩項非禮以及一項動粗的罪名,指他兩年前除了強吻及非禮一名21歲女子,還抓住她的手,把她的手指放入他的嘴巴裏吸吮。
庭上揭露,伊穆蘭結婚12年,育有三個孩子,但他在2018年通過交友應用程序“Tinder”認識了一名21歲女子。
兩人在2018年3月4日淩晨相約到夜店玩,女子叫上了當時同樣是21歲的受害女子,三人一起到位于萊佛士林蔭道的Baliza夜店,直到清晨6時夜店打烊才離開。
根據受害女子的供詞,伊穆蘭當時開車,三人打算乘坐他的車回家。在走向車子的途中,伊穆蘭趁女友人在一旁嘔吐時,抓住了受害女子的頭強吻她的嘴唇。
女子反應過來後立刻跳開,雖然心裏很不舒服,但決定不告訴女友人,只當伊穆蘭是一時酒醉糊塗。
然而,在女友人到了家下車後,被告趁兩人獨處非禮了受害女子的大腿,還將她的手指放入他的嘴巴吸吮。
受害女子說,她立刻下車往女友人的住家逃去,還把高跟鞋都落在被告車上,徒步跑了一公裏多。
受害者事後即告知女友人 法官:關鍵證據
辯方指女子撒謊,指她在事發後10多天才報警,其實是因爲當時吸了毒不斷向被告示愛,事後在當時男友的要求下報警誣陷被告。
法官昨天下判時表示,她不相信被告的說法。法官指出,受害者在案發後就立刻發短信給女友人,並且仔細說出了事發經過,成爲了關鍵證據,她不可能當時就決定要誣陷被告。
除此之外,兩名女生如今已成陌路人,女友人沒必要爲了沒什麽交情的受害女子,特地到庭上做假供證。
另外,法官相信受害女生的解釋,說她擔心被告對她不利,才會遲遲不報警,但因每天做噩夢,最終在家人的說服下報警。
法官也認爲,被告在錄口供時從未提到懷疑受害女子吸毒,卻在審訊中突然提及,分明就是事後爲了狡辯編造的借口。
控辯雙方將在下月13日回到國家法院針對刑罰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