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海外供應商獲得電子煙及相關配件並在網上售賣,14名違例者被控非法售賣電子煙,總共被罰款25萬5500元。
根據衛生科學局昨天發布的文告,14名年齡介于20歲至43歲的違例者,向海外供應商購買電子煙(e-vaporisers)及相關配件後,通過本地各種社交媒體和電子商務平台非法出售,他們在今年6月至8月間被法庭定罪。
衛生科學局指出,這些案件是通過當局的網絡監控和執法行動而發現,起獲的電子煙及相關配件總值超過5萬元。
年紀最輕的20歲違例者,被判處15個月的緩刑監視以及必須完成60小時的社區服務。其余違例者則被罰款5500元至4萬7500元不等。
自2018年以來,衛生科學局已經傳控35名售賣電子煙及相關配件的人,至今最高罰款額是2019年的9萬9000元。
電子煙在本地是違禁品,衛生科學局嚴正看待任何走私或售賣電子煙的行爲,並將繼續和其他機構聯手取締。
根據法令,非法售賣電子煙者可面對每項控狀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我國自2018年2月起已全面禁止電子煙,購買、持有和使用電子煙産品,包括從互聯網或海外購買都屬違法,觸犯者可面對最高2000元罰款。
任何人若有違禁電子煙的消息,可上網go.gov.sg/reporttobaccooffences或者撥打6684 2036或2037向當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