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丈夫涉嫌非禮五歲女童案,被告表罪成立,他上證人欄答辯時,稱自己把女童當孫女看待,還稱女童的父母都見過女童主動抱他,兩人關系很親。不過控方反駁指被告撒謊,試圖在庭上塑造與女童關系很好的假象。
審訊昨天進入第三天,控方傳召的六名證人供證後,法官裁定被告表罪成立,被告選擇上證人欄答辯。
《聯合早報》昨日報道,69歲的陳威添被指在去年4月12日,在家中掀起五歲女童的裙子,拉下她的內褲,用手觸摸女童的私處,而被告的太太是女童的保姆。
被告在代表律師的引證下說,他把女童視爲自己的孫女,稱女童的父母來接她回家時,她都會跟他說“拜拜”,偶爾也會給他擁抱。控方針對兩人關系進行盤問時,被告堅稱兩人頗有互動,還稱女童的父母都曾見過女童上前給他擁抱。
控方反駁,指女童的母親曾在庭上說不曾見過女童給被告擁抱,兩人除了打招呼以外毫無互動,而被告是爲了塑造女童和他關系良好的假象,才在庭上編造故事。
控方指被告聽見太太在廚房開始煮飯後,趁機非禮女童,事後還讓女童不要告訴媽媽。控方也指被告不只一次,而是多次趁太太煮飯時非禮女童。被告一概否認。
辯方第二個傳召的證人是被告的太太鍾金娟(61歲),即女童的保姆。
針對案發當天所發生的事,鍾金娟只記得,因爲要趕搭巴士,她見女童母親傍晚6時30分都還沒出現,就打電話問她在哪裏,並通知對方自己要趕去馬來西亞,丈夫會幫忙看女童。
兩天後,她接到女兒來電,指丈夫被警察帶走,而此事跟女童有關。她趕緊打電話給女童的母親詢問,女童的父親則搶過電話說“你去問你的丈夫”,就把電話挂斷。
談到丈夫是否有可能在她煮飯時非禮女童,鍾金娟只頻頻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控方指出,若如被告和他太太所說,被告和女童關系很好,若沒有發生非禮事件,女童一家根本沒有理由報警。
審訊將于下周五(27日)續審,被告的女兒將出庭供證。(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