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威 報道
在冠病疫情期間,許多企業因無法履行合約而産生跨境商業糾紛,各國的旅遊限制也局限了面對面調解的機會。新加坡和日本的國際調解中心推出冠病19聯合協議昨日正式生效,能協助企業進行網絡調解,簡化解決商業糾紛的時間與成本。
這項聯合協議于今年9月12日簽訂,並在昨日舉行的日本國際調解中心(JIMC)兩周年線上慶祝會正式生效。日本仲裁員協會在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SIMC)的協助下,于2018年正式成立日本國際調解中心。兩國的國際調解中心過去兩年來也積極合作,提高企業對調解的意識。
在聯合協議下,疫情期間涉及跨國商務糾紛的日本企業能在線上向新加坡或日本國際調解中心提出申請,並繳付250元的申請費。兩家中心之後各委任一名有經驗並熟悉申請者語言的調解員,並在10天內被安排在網上調解,涉事方通常會在商討一兩天後就能達至協議。
另外,調解的費用將根據涉及糾紛的金額而定,涉及130萬新元以下的糾紛的調解費爲6500新元,涉及超過650萬新元的糾紛的調解費最高爲1萬6000新元。隨著《新加坡調解公約》在今年9月12日正式生效,調解後達成的和解協議可在已批准公約的國家內執行。
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活動上致辭時說:“我們不斷在尋找協助企業的方法,這項協議便是其中一個例子。全球許多企業都受到疫情的沖擊,商業糾紛可能因此增加,許多企業也因疫情而難以履行合約。在協議下,兩家調解中心將各委任一名調解員,企業能通過線上調解解決糾紛,我們希望這將能普及。”
尚穆根也指出,啓動《新加坡調解公約》是國際商務糾紛解決機制的重要裏程碑,確保和解協議能有效執行。對世界各地的企業來說,有更大把握通過調解處理糾紛,使它能成爲被廣泛使用的糾紛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