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今年大選競選期間,一人取下新加坡前進黨競選海報,一人撕毀人民行動黨競選海報,兩名男子日前(25日)在抵觸國會選舉法令罪名下被控。他們都有意認罪,案展明年1月7日審理。
兩名被告分別是48歲的林松發和51歲的康斯坦丁(Constantine Paul),前者被控三項抵觸國會選舉法令的罪行,後者則被控兩項同樣罪行。
根據控狀,康斯坦丁于今年6月30日晚上7時56分,在武吉巴督5道一帶,四分鍾內取下兩張新加坡前進黨的競選海報。
林松發則是在今年7月3日早上9時30分至9時47分之間,在兀蘭13街一帶撕毀三張人民行動黨的競選海報。
競選期間,有幾個地區發生競選海報遭破壞的案件。在國會選舉法令下,任何人更改、移除、損壞或銷毀任何競選海報或橫幅,可最高罰款1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