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可報名參加國家象征公民工作組,探討對國旗、國徽等象征物的使用。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昨天在面簿貼文說,配合檢討新加坡國徽、國旗與國歌法的工作,文社青部將邀請新加坡人加入這個工作組,進行討論。
政府在擬修新加坡國徽、國旗與國歌法的條例與規定時,將考慮工作組的建議。
公民工作組開放給年滿15歲的新加坡公民,當局將選出50名不同背景的國人參與明年1月至4月的六場討論會。除了這個50人的公民工作組,文社青部也將適時收集公衆意見,並征詢不同領域和政府機構的利益相關者。
根據1959年制定的國徽、國旗與國歌法,如何使用這些國家象征是受管制的,總統有權針對這些國家標志的使用設定規定,以維護國家尊嚴。
法令在2007年修訂,讓公衆從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即國慶前後約三個月內懸挂國旗。今年4月的修訂,則允許國人在今年提前于4月25日在住家外張挂國旗,以提振國人在抗疫期間的士氣。根據法令,凡亵渎、不尊重國旗者,最高可罰款1000元。
公衆可上網站www.go.gov.sg/sgsymbols查詢詳情,並報名參加。報名截止日期是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