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新加坡籍男女淩晨4時許在店屋二樓聚集喝酒,因涉嫌違反安全距離條例而被警方調查。其中一人因爲行爲魯莽被捕。
警方是在上星期天(20日)淩晨4時30分,接獲舉報到橋北路的店屋調查,一名29歲男子試圖從二樓屋頂逃離店屋,結果因行事魯莽而被捕。店屋內的另14個人,有10人當時躲在屋頂。
警方昨天發文告說,這12名男子和三名女子的年齡介于22歲至40歲。
15人涉嫌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而29歲男子也面對魯莽罪的調查。
根據上述條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六個月,或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
魯莽行爲的罪名一旦成立,則可判坐牢長達六個月,或罰款高達2500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向來嚴肅看待疫情期間任何不負責任的行爲,若有人違反安全距離措施或無視法律,將毫不猶豫采取行動。公衆須負起社會責任,防止冠病病毒擴散。
本月9日,就有53名男女因群聚違反安全距離措施而被控。其中26人是聚賭時被發現,也觸犯《公共賭館法令》。其余27人則分別出席兩場社交聚會觸法,一組13人在辦公室爲同事慶生,另一組14人在家舉行大型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