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委員指出,起訴人傅家豪與銀行職員之間的通訊等證據揭露,他在簽署投資文件時,清楚知道投資産品與大華銀行無關,銀行職員沒有對他做出虛假陳述。
在投資失利損失近66萬元後,男子指責大華銀行客戶關系經理欺騙他,讓他誤以爲投資産品是經過銀行認證和獲得擔保的項目,爲此起訴銀行追討投資款項,但男子被判敗訴。
高庭司法委員指出,起訴人傅家豪與銀行職員之間的通訊與其他證據揭露,傅家豪在簽署投資文件時,清楚知道投資産品與大華銀行無關,銀行職員也沒有對他做出虛假陳述。
根據高庭上個月底所發出的判詞,2017年至2018年間,傅家豪是大華銀行的客戶,與該銀行的客戶關系經理王賢偉逐漸成爲朋友,並且在後者的協助下,通過大華銀行進行債券投資。
傅家豪聲稱,同一期間,王賢偉也建議他投資一家名爲PixelTrade的公司。根據訴方的說法,王賢偉稱該投資是獲得大華銀行認證的項目,每年爲投資者取得介于7%至8%的投資回報;若改變投資意願,銀行也擔保投資者可以在一個月內拿回本金。而且,王賢偉的許多同事也有參與這項投資。
指銀行應爲職員行爲負責
2017年10月和12月,傅家豪兩次指示銀行把他戶頭裏的款項轉給PixelTrade作爲投資,總額爲50萬美元(約65萬9080元)。過後,傅家豪的投資一直無法回本。
傅家豪自稱向來是保守的投資者,不願承擔任何投資風險,王賢偉對他的投資傾向也知情;若不是王賢偉的虛假說辭,他不會投資PixelTrade。既然王賢偉是大華銀行職員,銀行有責任爲其職員的行爲負責,賠償傅家豪的損失。爲此,傅家豪發起官司索賠,案件于去年8月在高庭開審。
大華銀行則澄清,PixelTrade的投資項目與該銀行無關,銀行職員也未曾欺騙傅家豪,或對他做出任何虛假陳述,包括謊稱該投資獲得銀行擔保。
司法委員安德烈在判詞中指出,從傅家豪與王賢偉之間的手機短信看來,後者沒有說過訴方在索賠書中所聲稱的虛假陳述。傅家豪在簽署投資文件時,理應讀了文件上有關投資條件的內容,如果他沒有這麽做就盲目投入幾十萬元,是他自己的疏忽。
而且,傅家豪在投資期間都是與PixelTrade直接溝通,而非通過大華銀行。投資失利後,他上警局報案並且向銀行投訴,但投訴內容主要針對PixelTrade,他也沒有表示自己被王賢偉欺騙。
綜合所有證據,司法委員認爲,王賢偉沒有誤導傅家豪,後者清楚知道PixelTrade的投資與大華銀行無關,該投資也並非零風險。銀行只是按照傅家豪的指示,把他的投資款項轉給PixelTrade,它沒有義務爲傅家豪的投資失誤承擔責任。(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