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滿對方擅自拆除挂在美芝路瓊州大廈門面超過30年的“海南會館”招牌,潘家海也指責天後宮阻止海南會館使用大廈設施,以及沒有按照協議撥款給會館。
黃佩玲 報道
海南人社群的紛爭再起硝煙,牽及“海南會館”招牌被拆風波的官司昨天(2月4日)在高庭開審。新加坡海南會館會長潘家海要求法庭下令將瓊州天後宮清盤,並把後者所持有的超過4000萬元資産轉交給海南會館管理。
除了不滿對方擅自拆除挂在美芝路瓊州大廈門面數十年的“海南會館”招牌,潘家海(62歲)也指責天後宮阻止海南會館使用大廈設施,以及沒有按照協議撥款給會館。
反對清盤申請的辯方則指出,多年來與天後宮主席符永平(67歲)結怨的潘家海,這次以個人名義發起官司,其實是爲了對付宿敵。潘家海可以不同意天後宮的決策,但他不具有要求天後宮清盤的法律立場;若法庭批准訴方的申請,到頭來只會讓潘家海一人受益。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也是天後宮董事的潘家海援引公司法,向高庭申請解散注冊公司“瓊州天後宮及義山”,並且把天後宮所持有的資産轉移給海南會館。
海南會館與瓊州天後宮有深厚曆史淵源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昨天開庭審理潘家海的申請,代表潘家海與天後宮的律師分別是許廷芳律師(Eversheds Harry Elias律師事務所)與陳錦海律師(義正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無獨有偶也是海南人。
海南會館與瓊州天後宮有深厚的曆史淵源。作爲廟宇的天後宮創立于1853年,瓊州會館創立于1857年,並在1890年注冊爲社團,1994年改名爲海南會館。
“瓊州天後宮及義山”則是在1964年注冊成立的公司,所擁有的資産超過4000萬元,包括瓊州大廈、沈氏大道四個單位的店屋,以及位于羅弄安拔士的海南工業大廈。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海南會館與天後宮可說是“二合一”的組織,天後宮自設立爲公司以來,其目的就是作爲海南會館的“財務部門”,爲會館提供經濟資助。
雙方也在2007年經調解後達成協議,由天後宮每年撥款13萬元充作海南會館的行政費,並允許會館在不須付租金的情況下使用瓊州大廈。
辯方駁斥 天後宮獨立于海南會館
豈料,自2013年起,天後宮停止提供經費給海南會館,2018年12月起拒絕讓會館使用大廈設施,甚至在2019年8月底,把原本挂在瓊州大廈門面的“海南會館”四個大字拆下,改挂“瓊州大廈”。
訴方指出,符永平是因爲輸掉2012年的海南會館理事選舉後,單方面決定對會館進行“經濟封鎖”。既然天後宮沒履行對會館的協議,同時也有充分理由說明公司的管理讓人失去信心、沒照顧到會員利益,因此公司理應清盤,並按照章程把資産轉給海南會館。
不過,辯方駁斥,天後宮獨立于海南會館,後者只是天後宮所資助的多個團體之一。潘家海大可對天後宮所做的一些決策不滿,並選擇退出天後宮,但他無法在法律上要求天後宮清盤。更何況,這次發起訴訟的只有潘家海一人,其他天後宮會員沒有參與訴訟或提出相同要求。
辯方認爲以個人名義起訴 偏向兩人之間恩怨
而且,潘家海也要求符永平支付這起官司的訟費。辯方認爲,這顯然指向潘家海發起訴訟,是出于他與符永平之間的個人恩怨,過程中把天後宮拖下水,企圖以海南會館的名義,奪過天後宮的資産,法庭不應批准訴方的申請。
這場官司料審理長達16天,潘家海與符永平都會出庭供證。案件今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