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針對資助主要長期基礎設施項目所發行的債務,制定利息成本頂限等保障機制,以確保償債成本不會對未來世代造成過重負擔。
副總理兼經濟政策統籌部長及財政部長王瑞傑昨天總結國會對新財政年政府財政政策的辯論時指出,當前利率處于低水平,但情況可能迅速改變。
他說:“當利率上升,現有債務將必須再融資。更高的利率可導致政府財政狀況急轉直下。這種情況一般都在我們最不能負擔的危機時刻發生。”
王瑞傑2月16日發表財政預算案聲明時宣布政府將在今年制定“國家重大建設借貸法令”(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Government Loan Act),發行國債資助包括新地鐵線和應對海平面上升的基礎建設等長期項目。
除了當時宣布的900億元借貸頂限,他昨天進一步說:“任何頂限的提高將須獲國會核准修訂法令。我們也將制定其他保障機制,例如利息成本頂限,讓償債成本不會對未來世代造成過重負擔。”
王瑞傑強調,政府的借貸方式是經過小心校准的,用于主要的長期基建項目。這些投資可爲未來世代帶來價值,但當前成本高昂。借貸是公平及有效的方式在代際之間攤分成本與獲益。若不這麽做,政府就必須顯著調高稅率。
針對工人黨議員林志蔚(盛港集選區)詢問我國是否能借貸更多“軟性資本”(soft capital)以用在教育等其他用途,王瑞傑警惕,我國必須抵擋通過借貸來支付經常開支的誘惑。
他指出,許多國家都傾向擴大“軟性資本”的定義。當這些資金用于提高政府補助或社會轉移,其實就是經常開支。這類借貸若持續,將造成債務越來越高。
“當借貸不是用于有生産力之處,結果經常是高債務、低增長,而不是高增長、低債務。”
對于議員連榮華(武吉班讓區)提議政府也可考慮采取一次過特別用途借貸方式,資助對我國未來發展有價值的項目,王瑞傑則表示政府將探討他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