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瑞路鐵鍋燒屍案出現新進展,原本被控謀殺兩歲女兒的女被告昨天(3月2日)獲判無事省釋,逃過死刑。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在2014年3月,兩歲女童被指在振瑞路一個租賃組屋單位內遭謀殺後燒屍。案件直到2019年9月才被揭發,她的父母各被控一項謀殺控狀。
爲了保護死者兄弟姐妹的身份,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和死者的姓名。
總檢察署早前發文告表示,在審視證據後,針對現年32歲女被告面對的謀殺控狀,總檢察署申請法官判她無事省釋。女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要求讓她無罪釋放。案件昨天過堂時,法官同意控方立場,針對謀殺控狀判女被告無事省釋。這也意味著她可逃過死刑。
女被告另12控狀維持不變
無事省釋不等于無罪,控方一旦掌握罪證,仍可傳召被告出庭,面對同個罪名和可能涉及的其他罪名。
女被告的另外12項控狀維持不變,包括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妨礙司法公正,以及提供假資料等。案件展期至4月13日進行審前會議。
男被告仍面對一項謀殺及另外13項控狀
至于現年33歲的男被告,他仍面對一項謀殺控狀。根據最新修改的謀殺控狀,他被指深知自己的舉動很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卻忽略其嚴重性、持續施暴,包括多次用力掌掴及用水猛沖死者臉部,以及未給予死者適當的醫療援助。
他也面對另外13項控狀,包括糾衆鬧事、抵觸濫用毒品法令、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妨礙司法公正和提供假口供等。
綜合兩人控狀,他們被指在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之間虐待三個孩子,包括兩歲死者及其當時六歲的哥哥和三歲的姐姐。
另外,兩人被指在緊急情況下,未給予死者足夠的醫療援助,導致女童死亡。兩人事後還燒屍並將屍體放入鐵鍋,再放進密封的盒內,藏在廚房爐竈下方。
兩名被告還涉嫌于2018年2月8日至9日之間,留下四名當時兩歲至10歲的孩子在家,長達兩天未給他們提供足夠的食物和水。
兩人涉嫌向教育部撒謊,隱瞞死者離世的消息。女被告也被指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官員謊稱自己只有六個孩子,實際上她有七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