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住宅防火安全,民防部隊、建屋發展局和人民協會從2018年6月至今,已爲4萬3000個租賃組屋單位免費安裝警報器。這項計劃也按照之前宣布的,預計在今年完成。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本月1日在國會通過書面答複回複東海岸集選區議員陳慧玲的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自2018年6月1日起,所有新建的公共和私人住宅須安裝家用防火警報器(Home Fire Alarm Device,簡稱HAFD)。現有住宅裝修時若改動消防設計,如裝置或搬遷防火門、爲開放式陽台加建頂板等,也須遵守這項防火條例。
同時,民防部隊、建屋局和人民協會也爲6萬個租賃組屋單位各免費安裝警報器,不過這項計劃並非強制性。
尚穆根在回複中說,建屋局預計在今年內完成余下的安裝工作。“這些機構在進行安裝時沒有遇到什麽大問題,除了一些居民以擔憂承包商進入他們的住家,或者會引發假警報爲理由拒絕。”
民防部隊發言人在2019年向《聯合早報》透露,一些已安裝家用防火警報器的居民當時申訴警報器偶爾會因煮飯所造成的熱氣而被啓動。對此,當局呼籲各單位,警報器應該安裝在離煮飯處三米以外的地點。
居住在宏茂橋10道第469座組屋的曾耀潤(58歲)當時反映,居住的樓層電梯處在約五年前曾發生火患,讓他深刻了解到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他當時也說,一些朋友嫌太麻煩,或沒有必要,認爲警報器作用不大,但自己卻不這麽認爲。“我真的覺得有了這個就是一種預防措施。我們也不想等到意外發生時才來後悔,所以我鼓勵其他人應該先安裝警報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