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攝像頭越小,拍攝範圍就越窄,操作時間也越短,因此安裝較小較隱蔽的監控攝像機來捕捉高樓抛物者並不可行。
交通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昨天答複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說:“我們通過應用最新攝像技術,不斷增強執法能力,包括監控高樓抛物情況。體積較小的監控攝像機往往拍攝範圍較小、操作時間也較短,國家環境局在采用監控設備時將全面考慮其有效性。”
黃國光提問,監控攝像有威懾作用,但當攝像頭被移開後,高樓抛物者又會繼續犯案,環境局是否考慮部署更小、更隱蔽的監控攝像機。
對此,許連碹指出,我們必須在監控攝像的尺寸和效率之間權衡利弊。當局通常無法精確鎖定高樓抛物者在哪層樓,或哪個位置犯案,因此拍攝範圍如果更寬,可增加逮捕高樓抛物者的機會。
許連碹說:“我們將繼續關注監控攝像機技術的發展,包括更好的圖像分辨率和辨測能力。目前,更小的攝像頭意味著更短的操作時間,以及非常有限的拍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