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壓力比較大,社會情況錯綜複雜,有些人還沒到退休年齡就早早地因爲各種各樣的突發事件不幸去世。
那麽問題也來了,如果這些人都買了社保而且還未交滿15年,那他們交進社保的錢最終會被怎麽處置呢?是不是白交了?
事實上這種情況下交進社保的錢並不會白白流失的。
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不管大家出現什麽意外,只要社保正常繳費,個人所交部分都不會打水漂。
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死亡之後,其繼承人可以領取以下幾方面的錢: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如果參保人死亡了,不管是有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參保個人養老保險余額是可以繼承的,這裏面的個人養老保險余額包括個人所交費的部分以及産生的利息。
2、喪葬補助金
如果參保人因爲在參保期間死亡了,那親屬還可以領取一筆喪葬費。喪葬費,簡單來說就是給予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它的標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確定的。
3、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金
撫恤金發放對象是死者的親屬,而且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在生前撫養。
4、如果是在職的人員能領取一筆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一般是由原用人單位承擔,也有個別地區是由社保基金承擔的,標准一般比低保線還低一些。
畢竟是非因公死亡,如果是在職職工的話,對于單位並沒有其他的賠償規定,不過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工會的有關規定,適當給予一些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