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節路地鐵站圖。(CNA)
(新加坡17日訊)青年飛腿踢碎地鐵月台屏門(MRT platform screen door),被判處9個月的緩刑。
19歲巫裔青年莫哈末阿迪,被控于去年9月24日,在新加坡烏節路地鐵站,嘗試惡整並阻止朋友登上地鐵但不果,他一氣之下,怒踢地鐵月台屏門。
據悉,這項舉動導致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被迫承擔3061新元(逾9000令吉)的維修費,這已抵觸新加坡破壞公物法令,在相關條文下,惡作劇將可罰款500新元(約1500令吉)以上或監禁最高2年,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阿迪今日在法庭上承認其罪行,並被法官判處9個月的緩刑,而莫哈末阿迪的母親則必須繳付5000新元(約1萬5000令吉)的保釋金,以確保兒子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
緩刑期間,莫哈末阿迪必須從晚上10時至清晨6時留在住處不可外出,並且必須履行6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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