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虎毒不食子”
“兔子不吃窩邊草”
可偏偏有人專挑親人下手
而且連至親的骨肉都不放過
新加坡“世紀惡魔”
種種惡行震驚全島!
示意圖(*文中皆爲示意圖,法庭下令保護女孩身份,所有相關資料都不能公布)
新加坡世紀惡魔
時年28歲的罪犯
沒有正當職業還身患性病
居然讓6歲的女兒幫自己口交
罪犯一直都靠吃軟飯維生
等到妻子失業後
就逼迫妻子去賣淫
還美其名曰賺“奶粉錢”
妻子不聽話就一頓毒打
令人不禁感歎
這種人都有老婆?!
該男子雖然對自身沒什麽規劃
對老婆倒是安排地明明白白
每天妻子的接客數量都由其掌控
甚至還有看妻子接客視頻的癖好
可以說是個不折不扣的變態了
妻子在短短三個月內
接客138人
獲利1萬1千新幣
而這些錢全部被他收走
不知道派何用場了
據說罪犯還喜歡吹噓自己的床技
除了強迫妻子賣淫
罪犯還逼迫妻子把13歲的外甥女
帶去酒店客房供其猥亵
而罪犯以爲自己就能一直
這麽無法無天下去時
女兒把被父親性侵的事情告訴了祖母
祖母立刻報警將罪犯抓獲
所以說這個變態禍害了
家裏這麽多女性
最後還是被自己的親手母親
大義滅親了!
男子被控上高庭後
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庭審時稱其爲“惡魔”
罪犯本想以自己患病
作爲借口減刑
但是查證下來並無證據表明
男子有病
而且就連法庭先前委派的辯方律師
也拒絕爲男子上訴
原定前天他爲刑罰提出上訴
但到了上訴庭他卻表現得語無倫次
也沒有代表律師
令審訊無法繼續
男子罪名包括一項
性侵14歲以下兒童
兩項蓄意傷人、三項非禮
以及兩項抵觸防範
人口販運法令行爲
男子之前被判:
坐牢25年、鞭刑24下
還要罰款1萬2千新幣
而對于這樣的判罰
很多網友還不滿意
也是,出來40多歲
還能繼續禍害社會
不過24下鞭刑估計夠受的
新加坡相關法規
新加坡針對這些“變態”
有明確的判罰條例
根據新加坡刑法相關規定
與16歲以下的
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
無論是否得到對方同意
都是犯法的
屬于“性侵犯”
女方年齡低于16歲
無論她同意與否
只要陰莖插入了她的陰道、口腔
或肛門均可視爲
“法定侵入罪”成立
可判處最高不超過
10年的監禁和罰款
如果女孩小于十四歲
則稱爲“法定強奸罪”
可判處最高達20年的監禁
外加罰款和鞭刑
如果雙方年齡均小于14歲
嚴格來講仍屬于犯了法定強奸罪
不過警方會視個別情況
在考慮當事人的年齡後
可能選擇不提出起訴
如果雙方都是15歲
也屬于犯了法定侵入罪
不過依然視情況決定起訴與否
大家是不是覺得
女生就一定是受害者呢?
當然不是啦
要是男方小于16歲而
又主動投懷送抱
女生也犯了法定侵入罪!
不過強奸罪的定義是陰莖插入陰道
侵入其他人體孔道不被定義爲強奸
所以男孩子因爲“先天缺陷”
不可能成爲強奸罪受害者
最多只能是法定侵入罪的受害者
不過這樣子看起來男孩子更危險啊
不僅很慘,罪犯還判得輕
男的也不安全
這麽說可不是危言聳聽
更不是空穴來風
因爲從男童到大叔
都有被侵犯的案例
今年2月4日
曾在新加坡教育部
下屬語言中心任職的
法國籍男教師Jean-Christophe Quenot
在泰國誘奸男童被捕
泰國警方逮捕他時
在他的房間裏發現了攝影機三腳架
性視頻、存有色情電影的電腦
“液體偉哥”卡瑪格拉凝膠
以及36個安全套
今年4月21日
NTU三號學生宿舍樓
外來的19歲男子偷拍
多名男生洗澡被抓
今年6月14日
在港灣一家電影院內
23歲的男子涉嫌非禮18歲男子
被金文泰警署逮捕
罪名成立可判坐牢兩年和鞭刑
新加坡雖然安全
但變態還是存在的
遇到了就是一輩子的陰影啊
大家一定看好自己的孩子!
免遭變態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