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未經UL2272標准認證的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等(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引起火患頻發。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提議,2019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車主們可將未經UL2272標准認證的電動車輛上繳,凡在2019年11月30日前都有可能獲得100新幣的補助金。
以下是車輛上繳的規定時間和地點:
中北區
中南區
東北區
西北區
東南區
西南區
如果你很不湊巧的錯過了以上的所有時間,那也可以將不安全車輛直接交至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
爲了安全進行銷毀工作,陸路交通管理局還指出,此類不安全電動車輛,不得私人處理,只能由有關部門回收後統一銷毀。
大家也可點擊閱讀原文Read More查看具體可領取補助金的車輛需滿足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