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信用卡的資料,竟在暗網上售賣!三名印尼籍男子從暗網買到六張新加坡信用卡資料,還申請多個GrabPay賬號,隨後利用信用卡爲賬號充值1萬3550元,來新加坡五天內買了總值6萬元的手機和名表,其中兩人分別被判坐牢12個月和13個月,一人仍在逃逸。
案情顯示,印尼籍被告丹尼(Deni,33歲)今年(2019年)1月得知能從暗網購買信用卡資料,爲支付程序GrabPay賬號充值,再利用賬號來購物。
由于認爲在新加坡更容易犯案,丹尼隨後相約好友陶菲克(Taufik,39歲)和拉吉(Lucky,29歲),並各自購買一張單程機票來到新加坡幹案。
三名印尼籍男子在暗網上購買新加坡信用卡的資料,再用來爲GrabPay賬號充值,並用來在新加坡購買大量手機和名表,在拿到峇淡島轉賣,其中兩人已被逮捕判刑。(示意圖)
三人抵新後,各買了一台手機,並在網上購買六張星展銀行萬事達信用卡的資料,並使用假電郵在多個手機注冊GrabPay賬號,再進行充值。
他們在2月21日和2月26日之間,用這些信用卡爲不同GrabPay賬號充值,每次介于1250元至2900元。
隨後,他們拿著GrabPay賬號到各大手機店和手機店瘋狂采購,並用支付訂金的方式獲取大量商品。
他們的“戰利品”包括30台各價值1749元的蘋果iPhone XS Max手機、七台總值達3700元的其他品牌手機,五支總價值2866元的名表和一支330元智能手表。
産品得手後,他們分別在24日和25日之間乘搭渡輪到峇淡島,並在黑市變賣這些手機和手表,從而套現。
陶菲克和丹尼分別在8月29日和11月8日被控六項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另外八項交由法官一並考慮。主謀丹尼被判坐牢13個月,陶菲克則被判坐牢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