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彬明面簿)
紅螞蟻有兩個消息要分享給大家,一個是好的,一個不太妙。
不太妙的是,還未適應不能在步行道上行駛的電動踏板車的騎士,你們又有新的條例要遵守了。
好消息是,行人、騎士,你們的人身安全今後更有保障了。
交通部今早(4日)發文告說,政府已考慮並決定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今年9月27日提呈的所有建議,並將與咨詢小組密切合作落實這些建議,以進一步加強行人和騎士的安全。
其實,早在9月27日,領導咨詢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就在面簿貼文透露以下五項新條例,給大家提前作好心理准備,所以今天的宣布也算不上是震撼彈。
畢竟政府做事都有迹可循,通常先放放風聲,不久後就會成真了。先來看看這五項新條例的內容:
1、強制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送餐業者等商家規定必須爲旗下使用電板車及其他代步工具如腳踏車、電板車及助行器的送餐員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交通部表示將與咨詢小組合作,考慮是否規定個人用戶也須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通常說“考慮”,應該就會講著講著就成真吧?)
2、強制通過理論測試
電板車用戶必須先通過理論測試(theory test),才允許在腳踏車道上騎行。
3、必須滿16歲才能騎
新條例規定,電板車用戶必須至少滿16歲才能在腳踏車道上騎車,否則必須有大人監督才能公開騎行。
4、騎行時不能使用手機
用戶在騎行時不能使用手機,除非手機是裝在器材上或使用免提功能。這項規定也適用于其他在公路上使用的電動代步工具。
5、制定一套安全共用道路的行爲准則
當局也將擴大現有的行爲准則,鼓勵行人在路上靠左走、盡量使用人行道,並提醒共用道路的左右使用者對周圍環境時刻保持警惕。(終于有一條不是針對騎士了)
至于以上這5個條例什麽時候開始落實,違規會罰款多少(罰款之都的特色專屬配套)?交通部目前還未公布,說不定又會有一個“緩沖期”給大家適應呢?
交通部發言人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
陸路交通管理局正在研究實施新條例的細節,並將在適當時候公布詳情。
交通部這項宣布,因爲沒有太多細節,讓很多網民産生不少疑問。許多騎士看了相當不爽,認爲這項宣布是“雪上加霜”,行人聽了一致叫好。
有網民問,
這個理論測試需要付錢嗎?通過測試後需不需要付錢拿執照?程序會不會很繁瑣?
也有人說,
自己的騎車技術已經非常了不得,如果已經通過汽車駕照的理論測試,是否就無須考這個電板車的理論測試,自動免考?
以下這名網民想知道,
當局是基于什麽原因把電板車的使用年齡設定在16歲,而不是更高年齡?畢竟不少魯莽駕駛者年齡都不在16歲以下。
更有網民調侃說,
電影都有不同的分級,以PG(家長陪同觀看)爲例,即使明文規定,還是有很多小孩沒有在父母的陪同下去觀看啊。他想知道問當局今後究竟會如何落實?不至于讓那些長得比較著急的騎士有機可乘能裝成熟,明目張膽地騎電板車?
也有人提問,
16歲以下的騎士必須怎樣做才算是有大人監督?是不是得載著大人?還是對方也必須騎一台電板車在旁?還是在旁跑著或走著來進行監督?(聽起來就像是在拍搞笑片)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今早在面簿上公布這些新條例後,引來不少網民到帖文下留言爭相爲他籌謀。
網民認爲光是這五條新條例還遠遠不夠,有人認爲電板車騎士在靠近行人之前,有責任通過聲音或發光信號來通知行人。電板車在腳車道上也應該與行人保持一定距離(時速每秒3米時,與行人應保持至少0.3米的安全距離),這樣一旦出現意外時,騎士和行人都能有足夠的時間閃躲。
有人認爲應該讓電板車騎士穿綠色的背心,上面印有注冊車牌,觸犯法律時方便路人認出他們。
也有不少騎士催促交通部長藍彬明趕快著手擴充現有的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網絡,那就什麽問題都迎刃而解了。
網民認爲,不只是電板車給行人帶來危險,沒有刹車裝置只用逆轉踏板來減速的固定齒輪(fixed gear)腳踏車,也一樣危險。
例如,2017年4月本地第一起腳踏車撞死人案,19歲送餐員騎上改裝後的腳車,魯莽行駛結果撞死73歲老漢,被判坐牢9周。另外,2018年6月,17歲送餐員同樣也騎著改裝後的腳車,撞死60歲家庭主婦,被判坐牢2周。
這名網民呼籲當局也應強制規定所有腳踏車和電板車都配有刹車裝置。也有一些網民認爲,腳踏車騎士也應通過理論測試。
不知道大家接下來幾天會不會又天天集體去找議員上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