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香港和新加坡兩個“城邦”的背景比較:
人口:香港740萬,新加坡 560萬
面積:香港1,106平方公裏 ,新加坡 719平方公裏
人均GDP:香港 4.6萬美元 vs 新加坡 5.8萬美元(2017年)
收入中位數:香港1.5~1.6萬港元/月,新加坡4000~4400新元/月(2.0~2.5萬港元/月)
香港:一共約280萬套房,每套人均2.6人
新加坡:一共約130萬套房,每套人均4.3人。
基本情況差不多,但是保障房的比例相差甚遠。
1・香港:公屋+居屋+私人住宅
香港的住房供應結構主要分爲公屋、居屋和私人住宅3部分,旨在足不同階層人群的住房需求。通常土地使用権爲50年。2018年,按照人口劃分,居住在私人住宅中的居民占54.8%,政府主導的公營房屋占44.6%,臨時住房屋占0.6%。其中·公房屋又包括公屋與資助出售單位兩類,分別占29.1%和15.5%。
1976年,房委會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割”,將居者有其屋屋苑(簡稱居屋)低價出售給公屋租戶和其他符合資産收入限制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賃低于市場價的3到4成。居屋無法承擔私人住宅價格,但又希望居住條件好于公屋的家庭的居住需求。私人住宅按面積分爲5種,其中小于70平方米的住宅占據了約80%。可見高房價導致香港住宅面積普遍小型化。2018年,小于40平方米和40至70平方米分別估48.6%和31.2%。100平方米以上住宅僅占私人住宅的7.9%,比例非常低。
1997年金融危機後,房價一直低迷到2003年。政府決定讓房地産市場更自由。房屋政策變爲大市場小政府的模式,這意味著政府只負責提供土地給開發商,同時,給低收入人群提供租賃型公屋。現如今香港的公屋輪候達到了平均5.1年,供給的嚴重不足讓公屋制度也難以發揮自己的作用。
新加坡:組屋+私人住宅
新加坡的住房結構主要分爲組屋和私人住宅兩種,其中,新組屋只能由新加坡公民申請。此外,組屋的地均爲99年(除了面向長者的樂齡公寓爲30年);私人住宅的地權按照有地和無地爲99年或999年。
反觀新加坡的組屋制度,使新加坡人民真正做到了居者有其屋。新加坡立足土地稀缺這一國情,然後始終以把占社會人口絕大多數的中低收入者買得起房子作爲首要目標。對占人口總數80%的中低收入群體提供組屋,對15%的高收入群體提供商品房,對5%的社會最底層提供廉租房。
2018年,新加坡住房總戶數爲132.5萬戶。其中組屋、無地私宅、有地私宅和其他住房分別爲104.3萬戶、30.7萬戶、21萬戶和0.4萬戶,分別估比78.7%、15.9%、5.1%和0.3%。由此可見,住在組屋的家庭占了大部分。其次是無地公寓。2018年,居住在組星的人口估比爲81%。從1989年88%的峰值下降了7個百分點,與組屋家庭占比走勢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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