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媒體報道,在新加坡推行了兩年多的共享雨傘計劃最近徹底宣告失敗。
這個計劃最初是在地鐵站之外的行人紅路燈前放置雨傘供民衆免費試用——然而近日,雨傘架內的八把共享雨傘已經不翼而飛,而其他多個城區地點的共享雨傘也已經丟失,傘架也徹底被拆除。
這個公益活動最初有淡濱尼西商聯會去年捐贈一千把雨傘,最終這些公益活動和雨傘也逐漸消失在民衆的生活中。
這樣的消息,乍一聽並不是什麽值得大書特書的新聞,但實際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共享經濟在新加坡失敗了。
實際上不光是新加坡,許多發達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在這些年都刮起了“共享經濟”的熱潮,而最終都以慘淡失敗收場,恐怕到如今仍然還算得上生存狀況良好的,也只有共享充電這個項目了。
有分析人士曾經說過,共享經濟在非發達國家是行不通的,而我國共享單車行業前些年一下子成長爲巨無霸的ofo、摩拜等企業,也相繼受挫,ofo徹底破産,而摩拜也被美團收購——邊緣的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如小鳴、悟空等也早就沉沒在曆史的洪流之中,似乎印證了這一說法。
共享單車在一些城市的丟失率甚至高達七成以上,次品率達到九成以上,可以說是完全失敗了……我們似乎高估了我國國民的素質——真的是這樣嗎?
發達國家,尤其是新加坡這樣的教育強國,在公民素質、受教育程度上,應該是遠比一些發展中國家好的,爲什麽共享經濟在這樣的發達地區也無法順利發展?
實際上我國的摩拜、ofo等企業也曾登陸新加坡,然而ofo早已被新加坡政府吊銷執照,而摩拜也在去年宣布退出,越來越多的人已經無法看好共享經濟的前景了。
而前幾年熱炒的“共享經濟是未來世界的趨勢“這樣的言論也已經消失,事實證明,無法順利發展共享經濟行業,並不是我國的特例,整個國際社會都存在著同樣的問題。
問題出在哪裏?
共享經濟,從性質上,可以分爲公益和盈利性兩種……公益性質的共享計劃,由于規模極其有限,所以能夠說明的問題也很有限。
盈利性質的共享經濟,則存在著兩個巨大的問題。
其一,便是盈利模式存在巨大的問題……甚至可以說是不存在“盈利”這樣的概念的。
我們都知道,自行車租賃並不是近些年來新興的事物,但過去,在共享單車興起前,自行車租賃大多是“有樁租賃”,即租賃者需要將自行車歸還到指定地點。
然而新興的共享單車完全繞過了這一環節,將行駛自由權交給了消費者……這樣,矛盾就轉嫁到了企業自身。
爲了將自行車重新規劃到相應地點,企業需要依賴物聯網,雇傭大量人力進行遷挪的操作,更不要說自行車的成本、維護費用,以及自行車損壞、丟失帶來的損失。
可以說從一開始,共享單車就是很難盈利的,而爲了保持虛假的繁榮,騙取投資,共享單車企業卻想出了“百元押金”的融資手段,讓消費者提前買單。
隨著規模的擴大和受衆的不斷增多,這種押金融資的模式也會制造繁榮的“泡沫”,但一個並不盈利的項目,不論擴大多少倍,都不會有質的變化——最終的結果就是當規模擴大到一定程度無法再繼續融資,巨大的成本和虧損會瞬間壓垮空中樓閣。
可以說,共享經濟企業,一多半都是死于資本的反噬——他們並不是租賃行業的業者,只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操盤手,在撈取利益後揚長而去,留下一地廢鐵和巨大的社會問題。
其二,就是人性問題,也是小編覺得最值得每個人反省的問題。
實際上根據數據,自行車、雨傘被損壞、丟失的情況,在各個發達地區都並不少見,而新加坡的這則新聞也說明了,如此龐雜的社會組成之中,共享概念是那麽的難以維系。
自私、不爲他人考慮、毫無公德心——這些人只要占據社會的百分之一,就足以摧毀共享概念,但需要爲此負責的卻是整個社會集體。
也許有的人認爲,不過時一把傘而已,不過時一輛破車而已,不歸還並不會造成巨大的影響——
實際上這樣的思想,這樣的想法,正如傳染病一樣會在人群中不斷傳播,遺憾地說,人是極易受他人影響的,正確的觀念、合格的操守都是極爲脆弱的。
教育要在這其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才能扭轉不良的風氣,然而事實上即便是教育發達的新加坡,也只能做到這種程度而已,也許這個問題只能用時間來解答。
新加坡行善運動總幹事袁國棟博士受訪時說——
“共享雨傘計劃要成功需要國人學會爲他人著想,我們的社會在這方面仍有待改進。實行管制的建議是否實際值得商榷,因爲資源共享的最大目的就是鼓勵公衆發揮公德心,培養人們自動自發的善心善行。要求公衆留下個人資料,可能會在人們心理上引起反彈,而加以抗拒”
實際上,不論是公益還是非公益,一旦牽涉到“擔保”、“承諾”,就會讓許多人退避三舍,因爲物品的使用必然有磨損,而損壞在何時發生誰也無法保證,如果一名正常使用的民衆遭遇了損壞問題,我們該如何判斷是否該追責?
以上,便是共享經濟在新加坡、我國乃至整個世界無法真正進入統治級的原因,盈利問題和社會公德心是攔在共享經濟前的兩座無法跨越的鴻溝,想要在短時間內解決,基本是不可能的。
結語
我們該怎樣面對這樣的失敗呢?
實際上,無數的例子都在證明著一件事——人性是不能被考驗的,因爲人性就是如此,不論如何教育、教化,最終每個人都會是自私的,這才符合客觀的規律,雖然無私者常常被稱頌,但想要這類人成爲社會主流,本就是一件無法完成的任務。
但小編認爲,共享經濟卻並不一定要扭轉這一客觀事實才能繼續發展——提高租賃單價,提高違規懲罰,延緩發展速度讓消費者逐漸養成好習慣,不再玩弄資本而是專注于盈利模式本身,也許是更好的出路。
而公益性質的共享經濟,則更應該出現在校園、大型機構等地區,主動篩選人群,而不是寄希望于人們突然幡然醒悟抛卻自私承擔社會責任這種不切實際的願望上。
雖然這樣做可能無法讓共享經濟行業像過去那樣“爆炸式”增長,但投資者和民衆更願意登上一艘不會沉沒的小船,而不是駛向冰山的泰坦尼克,誰也不想讓自己的租車押金無車可騎,大雨滂沱忘記帶傘也不想淋個痛快……市場是存在的,但不適合投機者做狂野生長的虛無美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