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腰間插刀,自稱“黑社會”,青年到遊樂場騙小孩,揮刀向三名中一生索2元(6令吉)“保護費”。
其中一名男生事後巧遇被告,把被青年拿刀威脅一事告知哥哥,哥哥上前質問,被告嘴裏否認,晚上卻親自上門道歉及退還保護費。
艾迪爾希拉(譯音),昨日共認下7項控狀,4項刑事恐嚇及3項偷竊。
根據案情,被告是名無業漢,目前住在女友家,地址是德惠彎第166A座組屋。
今年3月26日,獨自在家的被告想要勒索學生討錢,因此從廚房拿了把刀,就往附近的遊樂場走去。下午3時35分,他抵達遊樂場,看見四名中學生在哪兒,便上前搭話。
被告自稱曾參與“黑社會”,讓他們每人給他兩元,就會保護他們;倘若不給,就會帶“兄弟”去砍他們。說著,被告掀起上衣,露出插在腰間的刀,接著還拿刀揮動,恐嚇他們。
這群僅13歲的中學生見狀,嚇得紛紛交錢,唯獨其中一人說沒錢,被告也沒多加逼迫,淡淡回了一句“好”,就讓他們離開。被告拿了6元(18令吉)後,就丟了那把刀,接著去買東西吃。
隔天晚上9時許,其中一名中學生再次在遊樂場遇見被告,立即將下午發生的事告訴哥哥。哥哥上前質問,被告卻一概否認。
事件在社區內傳開後,多人勸被告道歉還錢,被告因而在同晚10時許上門道歉,並將要來的6元歸還。
艾迪爾希拉認下4項刑事恐嚇及3項偷竊,案展周一下判。(取自面子書)
受害者聊群提起揭發
其中一受害男生在聊群裏提起被索討保護費一事,群組裏的另一同學通知老師,老師最終帶學生去報警。
老師是在案發9天後即4月4日,帶著其中兩名受害者到蔡厝港警察局報警,警察隨之在被告女友住家組屋底層將他逮捕。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在庭上求情時爲自己曾做過的事道歉,指自己誤交損友做了許多愚蠢的事。
“出去後,我要當個更好的人,會去找工作。我知錯了,請幫幫我,給我一次機會。”
法官在庭上提到,根據被告的精神評估,診斷出他屬于輕微智障。法官問主控官是否考慮給予被告社區爲基礎的刑罰(Community Based Sentence)。
但主控官認爲,被告並非因爲輕微智障而幹案,堅持監刑最爲合適。
主控官說,被告預謀幹案,出門前帶了一把刀,刻意選擇比他弱小的中學生爲目標,而案發地點又是公共場所,危害公衆安全,因此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四個月。
法官最終決定案展下周一(30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