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門口不准擺東西,盆栽只能“大老遠”地種在公共走廊另一端!退休老漢聲稱遇到龜毛鄰居,自己已經盡力配合,無奈投訴還是不間斷,如今連拜祖先用的冥紙桶都不知該收在何處,原本“各讓一步”就能解決的小事,前後兩次鬧上仲裁庭。
郭方遠說,過去一年與鄰居的糾紛讓他筋疲力盡,也感到非常有壓力。 已經退休的德士司機郭方遠(62歲)在武吉班讓信佳路(Senja Road)第626座組屋住了10多年,一直很喜歡這個鄰裏,如今卻萌生搬家念頭。
他說:“我今年已經兩次被鄰居告上仲裁庭,我奉公守法60多年,沒想到退休後反而惹上官非。”
郭方遠指出,隔壁單位在去年底搬來一對中年夫婦。這對鄰居對他在走廊上擺放腳踏車、盆栽和冥紙焚燒爐的做法感到不滿,一年來向市鎮會投訴不下10次,甚至在今年7月和12月兩次入禀鄰裏糾紛仲裁庭(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s)指控他。
郭方遠說:“他們的要求我都照做了,盆栽搬到走廊另一邊,腳踏車移到樓下,焚燒爐移到樓梯口,但他們還是不滿意,這個月23日我第二度被召上仲裁庭,他們投訴我把焚燒爐擺放在樓梯口,還要求我賠償490元。”
郭方遠的冥紙焚燒爐原本擺放在走廊一角,但鄰居堅持走廊上不可擺放任何物品。 由于郭方遠不願賠償,案件下個月14日將進行審前會議。
郭方遠坦言,其實這些小事只要互相溝通一下便可解決,無奈鄰居一直不願和他好好溝通,動不動就去投訴,郭方遠也就此事向該區議員求助,兩家風波共驚動市鎮會、環境局、社區調解中心、鄰裏糾紛仲裁庭和議員辦公室五個單位。
郭方遠說:“我打算如他們所願清空走廊所有東西,所有盆栽都不要了,我只求市鎮會允許我在屋外擺放冥紙焚燒爐,讓我在初一十五可以祭拜祖先,盡一下子孫孝道。”
與郭方遠起爭執的鄰居夫婦原本不願受訪,後來通過手機簡訊回複記者詢問,形容郭方遠是“固執且以自我爲中心的鄰居”,還說他“在過去15年都公然違反建屋局條例和民防規定”。 當問及他們接下來有何打算和要求時,他們回答:“首要是防火安全,然後是走廊的整齊。”
根據法庭文件,這對夫婦7月至12月期間,在國家法院的網站付款逾10次,相信都是向鄰裏糾紛仲裁庭提呈投訴文件。
記者:塗健強 攝影:林澤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