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子從新山路邊攤購買在本地被禁的“聰明藥”,帶回本地在網上售賣,結果有顧客吃了入院,家人向當局舉報抓人。
曾有人在服用“聰明藥”(小圖)後,引發“史蒂芬強森症候群”。 被告李騰律面對兩項抵觸醫療保健産品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去年4月21日,一名婦女蔡珍妮佛向衛生科學局舉報,指女兒在網站上購買俗稱“聰明藥”的莫達非尼(Modafinil),服用後入院。當局進行調查,發現網站由被告設立。 去年8月5日上午10時55分,當局執法人員搜查被告住家,發現150顆莫達非尼藥丸。
被形容爲“聰明藥”的莫達非尼(Modafinil)對大腦産生刺激作用,因此使用者或會産生依賴性。 調查顯示,被告當時是網站的負責人,他把網站當成售賣藥丸的平台。2019年初,被告曾在馬來西亞新山的一個路邊攤購買180顆至190顆,價值200元至300元的莫達非尼,並以手提的方式帶入本地。 雖然知道這些藥丸在沒有正規藥方下不能售賣,但被告仍繼續從去年初在網站宣傳與兜售這些藥丸。他除了在網站售賣,也在購物平台Carousell上售賣,每10顆以40元出售。 除此,被告也將30顆至40顆藥丸分發給親友。他承認若非被揭發,他仍會繼續售賣在家中尋獲的150顆藥丸。 被告昨天(1月2日)認罪,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買藥是自己服用,但因藥力太強,他不想繼續服用才想賣掉。況且,也沒有醫藥報告證明女子是因爲服用被告售賣的藥物入院,若把責任推到他身上不公平。被告目前人生不順,面對生意與婚姻的問題,也患有焦慮症與抑郁症,懇求判被告罰款1000元就好。 控方反駁說,被告病情不是促成他買藥賣藥的因素,網站的設立也不是巧合,他分明想從中獲利,要求判被告罰款2500元。 法官最後判被告罰款2000元。
(人名譯音) 記者:魏宋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