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判坐牢5年及罰款6132令吉。
示意圖
(新加坡21日訊)可憐苦命婦,16歲嫁給大她9歲的男子,生下大兒子後,丈夫要她賣淫養家還幫她拉客。
丈夫之後甚至當起龜公,讓她在家裏接客,前後長達17年。4個子女當中,2個是她賣淫期間生下的。
她的丈夫現年53歲,一共面對9項控狀,主控官以其中7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昨日(7月20日)被判坐牢5年6周及罰款2000元(約6132令吉)。
根據《聯合早報》報道,原本不認罪的他,在審訊的第一天改變主意,承認的7項控狀包括2項非禮罪、1項冒充警察罪、2項抵觸濫用毒品法令、1項抵觸婦女憲章和1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
由于受害者包括被告的太太、女兒和女兒的朋友,爲了保護她們,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揭露,被告和妻子于1992年結婚,兩人如今育有4個兒女,年齡介于11到28歲之間。
當年才16歲的妻子,在爲他生下第一胎後,兩人沒有足夠的收入養家,商量後決定讓妻子去賣淫。妻子一開始在豪傑大廈賣淫,每次可賺150元到200元(約459至613令吉)不等,而當時被告已開始幫她拉客。
2000年底到2009年3月,被告當起龜公,直接把客人帶回家,讓妻子在家裏接客,間中曾暫停一次,生了個女兒,最終在生下幼子後才停止賣淫。
2018年10月初,兩人再次陷入經濟困境,被告帶著一名印度男子回家,逼著妻子提供性服務,只爲了賺50元(約153令吉)。
妻子無法再容忍被告的惡行,于同年10月28日報警。除了指被告逼她賣淫外,還指他非禮當年僅13歲的女兒。
趁女兒生病熟睡非禮
被告趁女兒生病熟睡時非禮她,連女兒的朋友也不放過。
2018年1月的某一天,被告13歲的女兒生病,吃藥後回房睡覺。
同睡一間房的被告見女兒熟睡後色心大起,脫光自己的衣服再掀開女兒的被,把她的褲子和內褲都拉下時敲到她的膝蓋。
女兒感到膝蓋一陣痛,睜眼驚見被告全裸,立即轉身。被告察覺女兒已醒,馬上爬回自己的床上。
事隔1個月,被告再次伸出魔抓,但對象是女兒的同學,她當時也才13歲。
同學原本約被告的女兒見面,卻巧遇被告,被告跟她要聯絡號碼。當晚,被告酒後起色心,發簡訊邀她見面。
女生多次拒絕後無奈妥協,一見面就被他一把抱進懷裏,還想親她,嚇得她立即掙脫跑回家。
此外,被告也涉及毒品相關的罪行。